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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率亲友抓获强奸女儿歹徒 报案后将其打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8日11:24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实习生/潘竹清) 花季少女被强奸,母亲得知后率亲友抓获强奸者,并在扭送派出所途中将其打死。昨天上午,广州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母亲率亲友为女报仇

  2009年7月10日,家在广州海珠区的17岁少女小洁向母亲哭诉,称她当天凌晨随表妹出去喝酒后,被40多岁的男子李某下药灌醉后强奸,身为单亲母亲的陈×香悲愤交加,随即在其弟陈×雄的建议下去当地派出所报案。第二天,李某再次约见小洁。下午3点左右,李某开着一辆黑色小轿车在荔湾区龙津东路与小洁会面时,陈×香、陈×雄等几名男女突然出现,欲将李某捉住。李某随即驱车离开,结果撞上一辆公交车。陈×雄等人追上后对李某进行殴打,并用绳子将李某捆绑。

  当警察赶到时,李某已伤重身亡。陈×香投案自首。公安机关随后相继抓获参与作案的汤某和陈×雄。

  母女相见痛哭不已

  昨天上午,广州中院对包括陈×香在内的3名被告人开庭审理。当法警押陈×香上庭时,女儿小洁悲切地喊了一声“妈咪”,母女四目相望,顿时痛哭不已。

  庭审中,第一被告陈×雄说,自己并未携带棍棒将李某殴打致死,并称当时的场面混乱,很多群众帮着一起抓住并殴打李某,自己离开时李某意识尚十分清醒。陈×雄还表示被捕时从身上搜出来的毒品自己并不知情,只是帮人把东西拿给同住的朋友。

  陈×香在庭审中数次哽咽。她哭诉,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强奸后,震惊不已,去报案后见李某仍多次打电话骚扰女儿,便决定和弟弟陈×雄一起抓住李某并送往公安机关。在抓到李某后,她多次拨打110、120电话,并一直留在案发现场直到警方到来。

  本案陈×香的辩护律师是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强。他提出,李某的强奸行为,对单亲母亲的伤害是无法言说的,她在痛不欲生和极为气愤之下说了气话并动手打了受害人,这属人之常情,并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本案属特定情况下犯罪,被害人的过错是导致本案的关键因素,这是不容回避的咎由自取问题,因此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法庭审理后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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