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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渎职致强奸犯再作案获刑8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8日16:05  海峡都市报

  N蔡学伟 龚凡 吴剑武 陈进立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原仙游郊尾派出所民警陈某国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陈某国有期徒刑8个月。

  2006年5月18日,仙游县郊尾镇新和村天凤寺尼姑陈某洋向郊尾派出所报案,称其寺内养孙女郑某某(未满14周岁)被新和村村民郑某枝强奸。

  陈某国接案后,作了询问笔录,并认定了郑某某遭强奸的事实。2006年5月22日,仙游县公安局对郑某某被强奸案进行立案侦查。该案立案后,陈某国却没有依法呈报对郑某枝采取强制措施及上网追逃,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抓捕郑某枝,使郑某枝得以长期躲在仙游县盖尾镇其女儿郑某妹家中等地未被发现。2008年9月,陈某国调到度尾交警中队后,也没有将该案卷宗正式移交给郊尾派出所,致使郊尾派出所没有再安排其他民警办理此案。

  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期间,逍遥法外的郑某枝又在仙游县盖尾镇多次对另一受害人戴某某(未满14周岁)实施奸淫,直到去年7月1日才被群众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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