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四川一家媒体报道了“四川宜宾一男子下载色情图片在家看被罚3000元”,事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当地警方的做法受到了网民几乎一边倒的质疑。
然而,两天过去了,与网上的热议喧嚣和媒体的关注相比,事件本身进展却陷入僵局,当事一方的南溪公安局网监大队面对批评质疑没有任何回应,另一方的杨化军(化名)本人也没有像网民所预料的那样抗争,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整个人都崩溃了”,他的一位朋友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
承认下载,质疑被罚
23日,一条以事件当事人杨化军口吻写的帖子出现在网上,传播极少,没有多少网友注意到。南都记者24日晚核实了该帖的真实性,确系杨化军本人所发。
杨化军在帖中对事件提出质疑,“虽然下载那些东西确实不对,但是全国、全球有几个网民没有看过或者下载过这些呢?我不知道。”
此外,他还提出两个具体的疑问:1.我下载视频不假,但是下载和复制是一回事吗?2.根据我的情况,对我的处罚是否是太重了,3000元,相当于我3个月的工资了。家中有年老患病的母亲,儿子现在才5个月大,老婆没有工作,全家就我一个人上班挣钱,在现今社会只能说是勉强不饿肚子。
亲戚朋友都知道了
杨化军在帖中称,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他说,由于最初媒体报道时他的照片马赛克没有打全,照片还在网上传播,导致他的朋友同事都认出了他,甚至走在大街上都被人“指指点点”。
“面对这一切,我简直无法在继续工作,和领导请了个假,回家休息下,调整下。但是,我回到家中,老婆同样知道了这件事情,连老婆家的亲戚全部都知道了。纷纷打电话来询问。老婆非常气愤。”
“我所在的县城已经是路人皆知。我是已经不敢再上街了。”杨化军说,“亲爱的网友们,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整个人都崩溃了”
南都记者核实了发帖人的身份后,拨通了杨化军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他的一位朋友,他说杨化军“整个人都崩溃了”,不能接电话,手机由他保管。这位过去几天一直守在杨身边的朋友,肯定了帖子内容的真实性。他说,面对突如其来的周围人的异样眼光,杨化军不知道如何是好,他甚至谢绝了领导、朋友前来看望的好意。他说,鉴于杨化军目前的情绪状况,无法确定杨对于事件的回应“只能等(情绪)恢复了之后再说”。
截至昨天,南溪公安局也尚未回应此事。
网友反应
9成当地网友承认看过黄片
网民的关注并没有随着当事双方的沉默而停息。有网友直接在网上自我曝光身份,承认有下载、浏览黄片,证据就在电脑里,欢迎警方前往抓捕。许多网友都乐观地认为宜宾警方最后会撤销处罚甚至道歉。
网友“自由力量”在凯迪论坛发帖《要求宜宾警方向网民道歉并退回罚款》,他认为,公权力不应该随意地介入公民私权利的空间。
在当地的“宜宾零距离网络”,有网友发起投票“鉴于在宜宾浏览色情网站的严重性,凡做过的都来报道”,结果显示,近九成的投票者表示,自己浏览或下载过。
在南都网的网络调查中,97.5%网友都认为“自己看不传播并不违法”。
延伸
宜宾警方6年前抓过两名看黄网的网民
此次四川宜宾市南溪县网民下载黄片在家看被罚3000元的事情出来后,很多网友都想起了多年前的一条类似新闻,也是宜宾,两名浏览黄色网站的网民被警方查处,当时媒体还刊发报道称其为“当地警方处理的首起浏览色情网站案”。
2004年8月,四川某媒体报道,宜宾警方接到浙江杭州网监支队线索,得知宜宾有两个互联网上网账号分别于当年3月21日和7月11日登录浙江一色情淫秽网站,查阅、浏览色情淫秽图片并在该网站上留言。
宜宾警方网监支队在宜宾电信等单位配合下,“抓获韩某、钟某两名违法嫌疑人,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他们供认不讳并深深悔过。”
当时,该报道就引发了激烈讨论和争议,很多媒体报道提出质疑,还有律师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发起违宪审查建议,但该事件再无下文。
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监察处监察科钟姓科长在2004年8月接受媒体采访时,就引用1997年出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得出结论:“点击、浏览、查阅色情网站也是违法的。”
两年后,2006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其中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行为违法,但没有将查阅、浏览等放入处罚范围之列。一般认为,作为上位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效力高于只是部门法规的《办法》。
2010年3月,四川宜宾警方再次成功抓获在家下载黄片看的网民杨化军。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