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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男生为证明自己不胆小砍伤女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7日01:01  青年时报

  时报记者 陈逸清 通讯员 建法

  18岁男生杨逸是贵州麻江县人,初中文化。2009年4月,随姐姐、姐夫来到建德打工。后来和姐夫在外面做早点生意。

  小杨性格内向,话也不多,胆小。晚上稍微晚点,都不敢出门。半夜里,不敢一个人出门撒尿。小杨的姐夫经常讥笑他:“真胆小,没出息。”

  虽然杨逸觉得自己胆子小,但是他心底里对姐夫的奚落很不服气,决定找机会壮壮胆,证明自己也是有胆量的,不让姐夫给看扁了。

  姐姐、姐夫晚上都不让杨逸出门。因此,酝酿了好久的想法一直没有机会实现。

  2009年12月5日那天,姐姐、姐夫因为在隔壁一个镇上的交流会(集会)摆摊,没回家。杨逸终于找到了机会,他决定晚上出门找人打架,证明自己胆子不小。

  晚上7点,杨逸从自己的出租房里找了把菜刀。为防止留下指纹,还专门戴上了手套。骑自行车到梅城镇葛家村大路上寻找打架对象。

  当然,杨逸考虑到自己的水平实在不咋的,于是决定避开男人,挑女人下手,万一打不过还有机会闪人。

  转了半小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晚上7点40分左右,正当杨逸准备回去的时候,他在一个三岔路口遇到下班回家的罗女士,就是她了!杨尾随而上。

  罗女士行至该村平苏山自然村的田埂路上,发现有人尾随后,杨逸上前捂住罗女士的嘴巴。罗女士拼命反抗,大声呼叫“救命”。看到场面失控,杨逸慌了。为了不让罗女士发出声音,杨逸从裤袋内取出事先准备的菜刀往罗的颈部割去。慌慌张张地砍了三四刀后,杨逃回家。经鉴定,受害人罗女士的伤势已构成轻伤。

  案发后,小小年纪的杨逸吐露了“心声”,作案动机竟是可笑的想证明自己不胆小。

  2010年3月25日上午,建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下午,法院作出宣判,杨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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