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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掐昏91岁老太抢走300元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9日01: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昌3月29日电 (何柳斌 黄厚辉) 因一时贪念,江西安远县一名15岁少年掐昏91岁老太太,并对其实施抢劫,28日,记者从安远县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刘某犯有抢劫罪,等待他的将是4年的铁窗生涯。

  已经年过九旬的张老太孤身一人居住在安远县版石镇松岗村承坑组,平时卖鸡、卖蛋,加上子女经常给生活费,生活过的也算充裕。2009年8月23日14时左右,年仅15岁的刘某(1994年9月出生)窜至张老太家玩耍,在交谈中得知其孤身一人居住,又有一定的经济来源,遂产生实施抢劫的念头。

  当张老太问刘某父母的名字时,刘某当即用手掐住其脖子并强行将其推入卧室,张某极力反抗,刘某将其扳倒后用竹子对其进行殴打,并用手将其掐昏,遂在该卧室找得现金300余元后,将卧室门上锁后逃离现场。

  8月25日中午12时许,张某被其儿子发现,并送到医院救治,这一住就是8天,花去医药费近1200元,老人家总算捡回一条命。事情过去20多天后,刘某在其爷爷的带领下,于2009年9月15日来到安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张老太的经济损失。

  鉴于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安远县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殴打、搜房等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作案时未满15周岁,属未成年犯罪,又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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