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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电视上揪出“女老赖”

  我从电视上揪出“女老赖”

  文/陈磊

  “这个正在参与电视征婚,而且一再提到自己有房有车的年轻女子,不正是张晓婷吗?”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执行庭法官陈磊,为我们讲述一段曲折传奇的执行案例。

  突发任务

  2010年1月的一个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将第二天需要的案卷整理好,看看时间,不知不觉又快七点了。完成了当天的最后一项工作,我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可就在这个时候,桌上的电话骤然响起。没办法,我苦笑了一声,赶紧把电话接了起来。干了十几年的执行工作,虽然早已经习惯了各种突发情况,可忙活了一天,谁不想回家吃口热饭呢?

  不出我的所料,又有任务了——相关人士提供了一名隐匿长达半年多的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这样的线索非常宝贵,事不宜迟,必须赶紧行动。

  于是一通电话,我把正在家吃饭的书记员和法警都召了回来。这就是执行庭的工作特点,案件重于山,任务来了天大的事都得放下。好在庭里要求每个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因此没费多少周折,我们一行4人就已经行驶在北京的夜色中了。

  书记员小陈是一名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他显然对这样的突击行动还不是很适应,有些提不起神。为了激起大家的工作热情,我故意问他:“你知道咱们今儿晚上什么任务吗?”

  “不是去拘传吗?”

  “拘传没错,你知道拘的是谁吗?”我接着问。

  “电话里没听清楚,好像是拘一个女的吧。怎么,有什么特别的吗?”小陈被我问得有点好奇了。

  “不会是什么大明星吧?”旁边的小郭颇有些兴奋地问道。小郭是庭里为数不多的女书记员之一,对于明星之类的消息有种天生的敏感。

  “大明星算不上,不过也算是上过电视的小名人了……”

  “哦!我知道了,就是那个电视征婚还号称有房有车的张晓婷吧?”还没等我说完,小陈就把话头抢了过去。

  这下子,大家的兴趣都被调动起来了。“欠债不还,还敢上电视?”“还电视征婚,有房有车,这也太牛了”……

  我看效果达到了,就不再说话,把话题交给了身边的这几个年轻人,转而思考起一会儿的行动方案。

  分手恋人的房产纠纷

  事情还要从2009年年初,我接手这个案件说起。

  2月的一天,一个普通的物权确认纠纷案件分到我手里执行,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标的是23万元。

  通过阅卷、谈话,我逐渐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原来,申请人常斌与被执行人张晓婷本是一对恋人。2006年3月,热恋中的双方约定以女方的名义购买地处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套房产。后来常斌支付了首付款,同时以张晓婷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用以支付剩余购房款项。两人分手后,双方曾约定以10万元的价格将房产转让到男方名下。为此,常斌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又支付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款项。

  谁知,张晓婷擅自反悔,并单独将这套房屋出售给了他人。为此,常斌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晓婷返还出售房屋的部分所得收益以及自己支付的部分预付款。后经数次对簿公堂,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晓婷给付常斌人民币23万元。

  案子总算尘埃落定,但调解书已经生效一个多月了,早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履行期限,常斌却没有拿到一分钱。无奈,他只得继续求助法院,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其实案件本身算不上复杂,但因为牵扯到双方的感情因素,使得执行工作从一开始就阻力重重。在张晓婷心中,法律的权威和自身利益的天平早已倾斜向了后者,任我如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她都始终不为所动,导致生效调解迟迟得不到履行。

  好在法院依申请对双方争议的房屋进行了财产保全,房子的档案被查封了,过户也办不成了。眼看到手的买卖无法成交,张晓婷终于有些坐不住了,事实让她明白,法律是不会让人有半点可乘之机的。于是,通过一次次地做工作,张晓婷终于在和解协议上签下了名字,同时一次性支付常斌21万元。

  按说大部分案款执结了,和解协议也签了,应该就快案结事了了吧?可没想到事情又起波折,拿到了21万元的常斌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解除了查封,却没料到张晓婷来了一招过河拆桥,在自己的目的达到后,使出了“老赖”的必杀技——玩失踪。

  有房有车的征婚人

  为了把剩余的案款追回来,我几乎是一天一个电话,可没想到她的电话比热线还要难打。因为职业是导游,起初她还多次以带团为名谎称不在北京,到后来连谎都懒得撒了,索性不再接听。我根据所能查找到的地址多次前往,结果也是无功而返。而费尽周折找到的她所挂靠的工作单位,也表示对于她的去向一无所知。

  对于被执行人玩失踪的伎俩,虽然每个干过执行的法官都不陌生,也都有自己的一套应对方案,但法官毕竟不是刑警,再说这又终归是个民事案件,总不能大街小巷通缉吧。所以,张晓婷就这样带着2万多元的负债,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彻底失踪了。

  然而,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就在案件的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时,一次意外的发现,带来了转机。

  2009年8月的一个周末,我没有如往常一样加班,而是难得地和家人吃了一顿“团圆饭”。茶余饭后,6岁的儿子吵着要看动画片。没想到电视刚一打开,一个熟悉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可等我仔细一看,画面却又切换到了别处。过了一会,我也看明白了,这是北京台的一档名为《生活秀》的征婚栏目,但那个熟悉的声音究竟是谁呢?旁边的儿子吵着要调台,我一想,算了吧,没准是哪个明星也说不定。就在我拿起遥控器准备换台的一瞬间,一个熟悉的身影闪现在眼前。哎呀,我禁不住一拍大腿,这个正在参与电视征婚,而且一再提到自己有房有车的年轻女子,不正是张晓婷吗?难怪声音这么熟悉,前一阵子还经常通电话啊,记得最近一次通话时,她声称自己已经离开北京了。她在电视上高调现身,实实在在让我吃了一惊。

  这个线索让我豁然开朗,至少张晓婷近期还在北京,而且没有离开北京的打算。经过思考,我决定从电视台这个线索入手,希望通过正当途径,将张晓婷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

  第二天,我就按照记下的号码打到电视台。说明身份后,我提出申请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要求,却被栏目组的工作人员以无法透露他人隐私为由拒绝。

  电视台不愿透露张晓婷的现住址,案件的执行又停滞了下来。不过我没有放弃,这次的发现可以说是机缘巧合,既然老天都这么成全,那么法网恢恢,定能疏而不漏。于是在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配合下,我们又经历了几个月的多方查找,终于有了今天的线索……

  铁证面前,她交了钱

  警车已经驶入了小区,夜色中的北京,寒意甚浓。不过看着小陈他们一个个跃跃欲试的样子,我知道工作的热情已经完全被调动起来。只要有了这份热情,什么天寒地冻都不在话下。但拘传的任务毕竟特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让被执行人跑掉,前功尽弃。所以,我示意大家要谨慎冷静,明确自己的分工。随后,我们按照相关人提供的线索,确定好位置,来到张晓婷所在的房间门前。

  “当、当、当……”

  在反复敲了多次之后,房门终于被打开了。开门的不是别人,就是失踪已经半年有余的张晓婷。

  看到门外的我们,她愣了一下,旋即又长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似乎也有些如释重负。或许我们的到来让她彻底放弃了侥幸,又或许半年多的东躲西藏已经让她厌倦,这一次,在我们办理了相关手续之后,张晓婷没有再试图回避,而是配合地坐上了法院的警车。

  回到法院,面对电视上自己征婚时亲口所说的“有车有房”的铁证,张晓婷再也不能抵赖,将剩余的2万余元交至法院。

  而事实上,这2万元也是她现任男友代付的。这个征婚“征来”的新男友,也算是帮她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案子总算是结了,只有书记员小陈和小郭还会时不时和别人谈论一下。对于刚参加工作的他们来说,这样的案情的确有点新鲜,不过在我看来,也终究是一件普通的执行案件罢了。其实,在这个案件之后,我更加希望张晓婷能够在吸取教训的同时,开始一段幸福的新生活。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3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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