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吴剑林)历时数月,二次尸检,昨日下午,宝安公安分局松元派出所向富士康死亡员工马向前家属公布了马向前二次尸检鉴定结果。宝安公安分局认为,马向前系“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宝安警方同时向死者家属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宝安公安分局在不予立案通知书中同时表示,若家属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宝安公安分局申请复议。在现场的死者家属则情绪激动,对这一结论表示不满。其家属告诉记者,家属对这两次结论都有质疑。至于下一步如何打算,家属表示等看到报告后,再做决定。
马向前于今年1月23日在富士康深圳厂区意外身亡,深圳警方于2月12日上午对马向前的尸体进行第一次解剖,晚间发出鉴定结论,认定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再次进行尸检。
宝安公安分局告诉记者,3月31日,宝安公安分局收到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马向前系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该鉴定书同时公布了相关化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