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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女子服用邮寄哮喘药后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7日01:46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记者刘少龙 长沙报道

  “这是我孩子吃的第5个疗程的哮喘药,药品名叫‘奇草喘肽’,药是自称‘仲景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吸系统疾病研发中心’的孙海霞邮寄的。希望有关部门查处,不能让更多的人受害。”昨天下午,邵阳人金庆君特意来到长沙,将女儿金玉玲生前吃的药带到了长沙。今年3月29日,金玉玲去世。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初步查看了这瓶邮寄的哮喘药“奇草喘肽”。该稽查总队副总队长张贵赋表示,他们将通报河南药监部门协查邮寄哮喘药事件,这瓶“奇草喘肽”胶囊里的药,发现有疑似西药的白色颗粒。

  邮寄药真伪将请河南协查

  金庆君说:“吃了这药,女儿生不如死。现在人都没了。”记者看到,该药的名称叫“奇草喘肽”,是“滋阴润肺丸”的第5个疗程的药名。药品包装上写着“科研用药、同仁制剂”等字样,该药是50粒一瓶,有豫药制字Z20030806。金庆君带来了仲景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吸系统疾病康复指南的一本宣传册。宣传册上,有购药的联系人“孙海霞”。“奇草喘肽”主要成分都是中药。

  张贵赋查看了该药后说,该药是中药制剂,省级药监部门能批准,一般只在医院内部使用,不会出现邮寄现象。张贵赋将药瓶里的胶囊壳拆开,用手一摸发现药丸里的黄色粉末里出现一些白色颗粒。他说,中药制剂不能含有西药成分,根据经验判断,白色颗粒很有可能是西药成分。“当然,这必须经过专业的验证,才能清楚里面是什么成分。至于这药是不是真的,将请河南药监部门协查,协查的结果,将向你们报纸通报。”张贵赋说。

  开展网购、邮购药品业务要有证书

  张贵赋说,开展网购、邮购药品业务首先是要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国家规定:对提供互联网药品服务的网站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对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企业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目前,我省还只有湖南老百姓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一家取得该资格证书。其次宣传内容有严格要求,在互联网上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也不得发布处方药广告。

  发现假药请举报

  张贵赋说,由于网购、邮购药品是消费者的个人消费行为,所以特别需要消费者及时反映,积极举报假药,投诉举报电话是0731-88635901。读者朋友,如果你身边有人吃了网购、邮购的哮喘药后出现身体不适,请拨打本报热线0731-85571188告诉我们,本报将进行关注。

  [新闻回放]

  金玉玲之死

  金玉玲,邵阳人,20岁,从小患有哮喘病。去年她在网上发现一种叫“润肺丸”的药,第一疗程免费试用,对方邮寄地址为河南郑州,“吃了一个疗程后,感觉很好,有点上瘾,好像不吃还不行,于是就汇钱过去买。”

  金玉玲父亲金庆君说,孩子吃第二疗程的时候,明显感觉身体比以前要差。吃了花2400元买的5个疗程的药后,金玉玲呼吸困难,睡不着觉。在邵阳市中心医院治疗了两个月,送到湘雅二医院急救。医生说,金玉玲肺部出了毛病,还患有急性胰腺炎等疾病。

  金玉玲病情持续恶化,胰腺炎发作,经医院抢救了过来,但是处于昏迷状态。怕孩子死在长沙,金玉玲父母将她转回了邵阳。3月29日,金玉玲去世,走时非常痛苦,死因是呼吸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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