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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广东高院对一起南非女子走私毒品案作出二审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南非籍被告人琳登(LINDEN)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死刑核准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
法院查明,2008年11月30日,琳登乘坐EK362航班从迪拜抵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入境时走无申报通道,未申报任何物品,广州机场海关关员对琳登携带的行李箱进行检查时,在该行李箱夹层中查获两袋可疑白色晶体。经鉴定,该白色晶体为盐酸甲基苯丙胺,净重3006克,含量为89.1%。(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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