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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强迫卖淫团伙的覆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3日15:33  法制与新闻

  ■ 警法时空 ■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核准了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迫卖淫案被告人张校伟作出的死缓判决,这标志着以张校伟为首的强迫卖淫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张校伟因此也成为2009年苏州市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斗争以来,因“涉黄”犯罪被判处最高刑罚的罪犯之一。

  一个强迫卖淫团伙的覆灭

  顾远/文

  找到“发财”捷径

  张校伟1974年1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郏县农村,仅有小学文化。23岁时,他因犯强奸罪、流氓罪、盗窃罪,被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后经减刑于2004年3月被释放。出狱后的张校伟离开家乡四处游荡,时刻寻找着“发财”的机会。

  2008年3、4月份,张校伟在江苏省太仓市陆渡镇一美容店里嫖宿暗娼时,发现卖淫的“小姐”事后被人带走了。他经询问老板娘后得知,这名“小姐”是由别人“带”来的,而“带小姐” 的人可以分到钱。张校伟顿时想起在老家也有一些“美容店”、“足浴店”,如果能将那里的服务小姐骗到太仓强迫她们卖淫,岂不是一条发财的门路。

  于是,张校伟联系上了老乡阿兵(化名),向其说出自己的想法,阿兵与张校伟一拍即合,随后两人便开始在太仓陆渡、浏河一带寻找可以容留暗娼的下家。经过打探,张校伟结识了史某某、张某某和卜某某,这三人曾在当地以开美容店为名从事容留卖淫的勾当,他们均表示愿意接收张校伟带来的“小姐”,并谈妥了嫖资的分配方案。随后,张校伟和阿兵便回老家寻找“小姐”。

  少女掉入魔窟

  开始,张校伟将搜寻的目标锁定在一些无名足浴房、美容店,因为那里的女子可能从事卖淫活动。在张校伟看来,只要以嫖客的身份提出“包夜”的要求,这些女子是很容易被骗出来的。

  2008年5月下旬的一天,张校伟和阿兵回到河南,在宝丰县的一家足浴房里盯上了丽丽和婷婷(均为化名)两名卖淫女,张校伟提出“包夜”的要求并向老板付了“定金”,之后很顺利地将丽丽、婷婷带上了老乡冯某某驾驶的黑车。案发后公安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这两名卖淫女均是未成年人,其中丽丽未满16周岁,而婷婷则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两人均是因为在家中与父母发生矛盾后离家出走,继而沦落为卖淫女的。

  张校伟等人将丽丽、婷婷带上车后向邻县驶去,当丽丽察觉张校伟等人另有企图时,便坚决要求下车,但为时已晚,她与婷婷遭到了张校伟、阿兵的一顿拳打脚踢。两名被害少女被打后非常害怕,只得听从张校伟的安排。张校伟先将她们带至郏县一家旅馆里开房,自己当晚就强行与丽丽发生了性关系。在将丽丽、婷婷带往太仓途中,张校伟先后在安良镇、冢透镇和禹县的小旅馆开房,由于张校伟和阿兵的殴打恐吓,丽丽、婷婷被迫与张校伟发生了数次性关系。

  团伙疯狂作案

  到达太仓后的第二天,张校伟将丽丽、婷婷带至卜某某在陆渡经营的“心情好”美容店,让两位女孩在该处“上班”。 张校伟同老板娘谈好价格,“敲背”30元,老板娘和其对半分成,各分15元;“敲大背”则为卖淫,其与老板娘三七分成,老板娘拿三,他拿七。曾沦落“足浴店”卖淫的两个女子自然知道这里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地方,尽管她们心里十分不愿意,但是被张校伟、阿兵毒打造成的恐惧一直笼罩在她们心理,她们只能听从张校伟的安排。张校伟还派阿兵全天蹲守在美容店门口,两名女子身上又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因此无法逃脱。

  白天丽丽、婷婷被迫在美容店卖淫,晚上则被反锁在张校伟事先租好的房间里,供张校伟玩弄。

  丽丽、婷婷在陆渡呆了五六天后,张校伟按照与老板娘约定的分成条件拿到了一千多元。初尝“甜头”的张校伟得意之余,狡猾地选择了流动作案的方式。他迅即将两名少女转移到了浏河史某某所开的“红石榴”美容店从事卖淫活动。晚上,还让两名女孩到“稳得福”酒店坐台。两名少女在浏河呆了十几天,张校伟赚得了四五千元。接着,张校伟再次将丽丽、婷婷带回陆渡,将她们送进了张某某所开的“鑫渝”美容店卖淫。二十多天的时间里,张校伟又赚到五六千元。

  其间,张校伟通过阿兵召集了杨鹏举、谢克星等人,张校伟以“大哥”的身份要求杨鹏举、谢克星等人跟着阿兵看管卖淫女,并许诺给他们发放工资,杨鹏举、谢克星等人的食住开支也全由张校伟承担。通过网罗人员,张校伟俨然成为强迫卖淫犯罪团伙的“老大”。为了强化对两名“小姐”的管理,张校伟曾与小姐同住美容店,丽丽、婷婷稍有不从,张校伟就安排手下施以拳脚。

  “扩编”终被擒获

  “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张校伟对“带小姐”赚钱已驾轻就熟,便开始进一步“扩编”以拓宽“财路”。2008年9月,张校伟准备带领阿兵、杨鹏举再次北上河南寻找卖淫女,便将丽丽、婷婷带回出租房,由谢克星和自己的侄子共同看管。

  由于这次人手较多,张校伟以相同的方式从河南不同地方的足浴房共带回三名女子。一路上张校伟软硬兼施,一方面对不愿前往的女子进行殴打、恐吓,同时又利用个别女子想赚钱的心理进行引诱,三名女子只能任由张校伟摆布。

  不过,此次被带往太仓的女子中,表面上假装害怕的倩倩和梅梅 (均为化名)始终在伺机准备逃跑。当二人被带至张校伟租住处的楼下时,她们借上厕所的机会匆匆商量好了逃跑的方式。上楼途中,梅梅按计划一把抓住跟在后面押送她们的谢克星,而倩倩则借机逃跑并大声呼救。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倩倩成功地脱离了张校伟的魔掌,后被赶来的民警保护了起来。

  张校伟本来准备将女子集中起来大干一场,但倩倩的成功脱逃令张校伟怒不可遏,他便在租住地对同样企图逃跑的梅梅进行暴打。眼看事情败露,张校伟一边嘱咐手下人员在附近寻找倩倩,一边带上剩余的三名女子乘坐黑车驶往高速路口伺机逃窜。在逃窜途中,张校伟仍不忘恐吓三名女子,要她们按照要求统一口径,以便逃避警方追查。

  根据群众举报,当地警方迅速赶赴张校伟租住地,将正在附近逗留的杨鹏举、谢克星等人抓获。同时警方通过在周边乡镇布控,很快锁定了张校伟逃跑乘坐的车辆。当日下午4时,侦查民警在陆渡镇发现该车后将张校伟抓获,并将随行的丽丽、婷婷等人解救了出来。根据被害人陈述,警方先后将涉嫌容留卖淫的卜某某、史某某、张某某抓获。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校伟采用殴打、威胁、奸淫等手段多次强迫他人卖淫,并且多次强奸被害人后迫使其卖淫,其中一名被害人婷婷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据此法院依法认定张校伟构成强迫卖淫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考虑张校伟系累犯,因此给予其从重处罚,判处张校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张校伟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校伟作出的一审判决,并同时依法核准了对其作出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据悉,同案犯阿兵、杨鹏举等人均已被另案处理,而三名容留卖淫的美容店老板也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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