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智障丈夫拒绝离婚获法院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4日01:4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杰 通讯员 杨帆)年轻女子张某和智障青年小刘相识10天后就登记结婚,其间收取了刘家5万元彩礼。结婚半年后,张某起诉要求离婚,然而小刘痴情于妻子不肯离婚。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驳回了张某的离婚诉求。

  张某现年21岁,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去年5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昌平当地的小刘,小刘当时25岁,是二级智力残疾人。双方仅认识10多天,就开始谈婚论嫁。张家和刘家签了一份订婚协议,张家要求订婚礼金5万元,此后两位新人搬到一起居住,白头到老。

  去年5月25日,张某和小刘登记结婚,开始共同生活。然而婚后不久,双方开始发生矛智障丈夫拒绝离婚获法院支持盾,张某一气之下从刘家搬走。今年3月,她以婚前了解不足、婚后感情不合为由,向昌平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庭审中,小刘出庭说,他不想离婚。因为他对张某有感情,而且家里为了婚事,给付张家5万元彩礼,自己娶个媳妇很不容易。

  法庭审理后认为,张某和小刘是自主结婚,有一定感情基础。因他们结婚时间尚短,常为家庭琐事争执,但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因此驳回了张某的离婚诉求。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智障 离婚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