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在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一些小贩占道经营会遭到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罚或驱赶。而在同样的地方,一栋三层楼的“违法建筑”却十年时间拆除不了。记者调查发现,这栋“违法建筑”是花桥街道办事处兴建的,早在1999年,它就被武汉中院撤销了规划施工许可证。然而这栋“违法建筑”不仅建了起来,而且变成了街道干部的福利住房。
这栋“违法建筑”位于汉口中心区蔡家田小区B区89栋前的绿地旁,小区居民称之为“最牛的违法建筑”。小区居民彭华荣介绍,此处原本是小区的绿地,1997年8月,挖掘机突然开进来施工。“说它是‘最牛的违法建筑’,一是因为街道办在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之前,就取得了规划局下发的施工许可证;二是街道办在庭审期间,仍然进行施工;三是法院判决之后,不仅没有停止施工,反而不断有人进行装修,之后是街道办干部陆续入住。”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尚重生认为,政府的执法公信力源于政府对法律的模范遵守,而“最牛的违法建筑”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这一事件反映出某些地方行政部门对法律尊严的漠视,以及对司法机关的轻蔑,其中暴露的特权意识令人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