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光明街道安监办日前向社区记者反映,施工单位在没有提供拆迁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便对该街道辖区长江中路397号——合肥六中南区四栋老屋进行人工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监人员当场下达停拆通知书,但人工拆迁仍在继续。令人担忧的是,其中两栋老屋内还住着几户人家。
施工人员违规拆房子
记者昨天在合肥六中南区四栋老屋拆迁现场看到,拆迁人员在没有任何器械协助的条件下,徒手在瓦房上面揭瓦,不时向地面扔一些建筑垃圾,部分施工人员没有戴安全帽。
“这是典型的人工拆除。”庐阳区光明街道安监办主任郑志东告诉记者,早在2007年,庐阳区政府就下达了《关于加强庐阳区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辖区内拆迁施工单位要采用机械方式拆除待拆房屋,“人工拆除方式早已经淘汰了,因为它对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存在威胁。”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由于刚下过雨,老屋房顶的青瓦十分潮湿,施工人员时刻有失足滑落的危险。
老屋内还有人没搬走
记者观察发现,正在拆除的老屋内,有的窗户还在,里面还亮着灯。在其中一栋老屋的二楼,一位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还剩下三四户人家没搬走。“有线电视已经被掐,水电还有。”
另一栋楼楼顶已被掀开一个大口子,正下方有一户居民。住户何女士说,虽然她住在一楼,雨水还是渗了进来。“他们给的最后期限是21日,我现在还没找着安家的地方……这不是明摆着赶人走嘛。”
在拆迁房屋旁边,记者看到一间平房的墙上涂有“拆迁办公室”字样,门前坐着几个人,经询问是施工单位——合肥市宏大拆迁事务有限公司的员工。“里面还有人居住吗?”记者问道。“没有了,都搬走了,我们怎么可能在人家在的时候施工?”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反问道。
责令停拆未见到效果
据了解,合肥六中南区四栋老屋系D类危房,现在居住在此的多为原合肥一中汽修厂职工。目前,这里已被合肥市有关部门列为2010年拆迁改造项目,拆迁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针对何女士的说法,合肥市宏大拆迁事务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我们只是动员拆迁,上面交代的,为了保证工期,4月21日之前必须撤离完毕。”该公司的朱书记则告诉记者,楼内确有住户,但这几户都是“遗留问题”。朱书记坚称,公司所有证件齐全,手续也是合法的。
据庐阳区光明街道安监办向记者反映,该项目拆迁施工对接当日,施工单位就是不提供拆迁资质证明复印件,且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人员当场下达停拆通知书,但是拆迁并没有停止。
熊梅华 社区记者 叶素键 康鹏飞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