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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争抢私生子杀死同居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6日06:51  广西新闻网
男子为争抢私生子杀死同居女友
周某与母亲抱头大哭。通讯员 庞声源 摄

  广西新闻网兴业讯(见习记者 邓晓衡)4月25日上午,在兴业县公安局洛阳派出所里,涉嫌故意杀人的周某见到年老的母亲和不满周岁的儿子时,跪在地上与母亲抱头痛哭。24日下午,周某和同居女友马某在争抢一岁的儿子时,盛怒中竟用水果刀刺倒马某。马某的五岁女儿上前护母,也被捅死。杀红眼后,他又将曾经结怨的村民庞某砍死在村口小卖部。逃亡8小时后,周某下山投案自首。

  嫌犯8小时后下山自首

  24日下午1时58分,兴业县110接到报案:在兴业县洛阳镇新忠村有三个人被砍死。5分钟后,110又接到一名自称新忠村周某的来电:“我打伤了三个人,现在不知道死了没有,你们帮我打120吧。”

  民警赶到新忠村,只见在周某家门口,一名妇女和一名小女孩倒在地上,身上有多处刀伤,均已死亡。在村口小卖部,民警又发现死者庞某,头部、身上均有刀伤。

  警方立即出动100多名民警,在新忠村及周围山岭搜捕犯罪嫌疑人周某,并在玉林、兴业各交通要道和车站设卡拦截。

  当晚10时许,周某拨打110说要投案自首。十多分钟后,民警用手电筒照见,一名穿牛仔裤、裤边沾有血迹的男子出现在村中,他说自己就是周某,然后束手就擒。

  周某称,逃离现场后,他担心马某的娘家人上门抢走儿子,遂躲在村子周围的山林里观察,得知儿子和母亲相安无事及警方已布下天罗地网后,就返回村中,借邻居的手机投案自首。

   盛怒之下连杀三人

  据警方介绍,周某今年38岁,离婚后与北流女子马某同居。马某也离过婚,与前夫所生的女儿梁某今年五岁。一年前,马某为他生下一个男孩。后来,两人带着孩子来到玉林市城区租住。据周某说,他没有固定工作,平时靠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马某生性泼辣,两人经常吵架,马某气头上还拿东西砸他。

  4月24日上午,周某与马某又吵了一架,一气之下,他独自带着儿子从玉林市城区回到兴业老家。中午,马某带着女儿追上门来。进门后,马某一把抢过儿子,然后把周某的衣物撒了一地。周某进房收拾满地狼藉,看到床边小茶几上放着一把水果刀,他就拿起来吓唬马某。

  马某并未退缩,反而嘲笑周某“有种你就杀了我”。邻居听到吵架声前来劝解,但遭到周某大骂。

  周某上前想抱儿子,两人争抢着到了门口。马某闪开后大喊:“你再跟我抢儿子,我就摔死他,一个也得不到!”被激怒的周某举起手中的刀,刺入马某的左腹,马某随即倒下。马某的女儿哭着上前护母,也被刺中。

  杀红了眼的周某走出家门,来到村口小卖部,将一年前曾跟自己结怨的庞某砍倒在地。

  与白发母亲抱头痛哭

  25日上午,周某被民警押着回到村中指认作案现场。在他家中及村里茅草房,民警找到两把带血的刀。指认现场后,周某向警方提出想见母亲和儿子,被准许了。

  上午11时许,周某70多岁的母亲和几名亲属,提着一袋衣服,抱着他儿子来到洛阳派出所。见到白发苍苍的母亲和嗷嗷待哺的儿子,周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与母亲抱头大哭。痛哭中,周某不断向母亲忏悔,称自己一时冲动毁了整个家。

  随后,周某坐在凳子上,一名亲属将还抱着奶瓶吸吮的儿子递给他。周某接过儿子爱怜地抱在怀中,脸贴着脸喃喃地说:“儿子啊,爸爸对不起你。”

  25日下午,记者在兴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看到,戴着手铐的周某已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但脚上还是那双沾满血迹的运动鞋。

  记者与周某展开了简单对话。周某再三表示,最后悔的是误杀马某的女儿,最愧对的是母亲和儿子,“儿子差几天才满一岁,都怪我一时冲动,现在后悔也没用了”,“儿子还不懂事,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再见了”。

  警方认为,周某犯案后能主动报警和投案自首,可见本性不恶。在和女友的相处中,由于没有文化,压力无处排解,最终长期积怨爆发,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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