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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请他吃饭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6日15:52  南方人物周刊

  你请他吃饭了吗?

  听说周格要和我们一起去丽江,大家都不太情愿。上一次和她同行的经历让我们心有余悸:因为是爬山,已经再三通知,一定要穿运动鞋。但在山下的集合点,我们还是发现,她穿了一双昂贵的半高跟鞋。后来的事可以想见:她扭断鞋跟崴了脚,6位男士或背或扶将她弄下了山。这次她向我们保证,再不会发生那种事,于是成了8人旅行团的一员。

  我们住在一起,但是分头行动,第3天晚上才再次聚拢。一进客栈,就看到一众人在屋子里听周格说话,原来她有奇遇。

  头天深夜,她在这个镇的小广场上游荡,看到一个异常英俊的男孩,穿着很干净,却躲在角落里,铺了一块纸板坐着,瑟瑟发抖。她就上去搭话,于是知道:他是东北人,20岁,家在农村,第一次出远门,到昆明学厨师。一下火车,打电话报平安的瞬间,行李不翼而飞,他的证件钱财全在里面。凭着身上剩下的一点钱,他到丽江来找老乡,却没找到。钱终于花光了,到那天晚上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也没和家人联系上。

  周格十二分地肯定他不是骗子,坐在广场上和他聊到了凌晨1点,吹风,看星星。她走的时候,还回头望了一眼,那男孩躺倒在纸板上,准备睡了,“像一只小狗”。今天,她又去了,那男孩还在,她又和他聊到深夜才回来。她反复强调那个男孩“可英俊了”、“睫毛特长”、“人特聪明”。文艺女青年的终极梦想,大概是和水手、卡车司机、流浪汉的凄美相遇,当然,这些人务必要帅。如今,给她遇到了一个活的,怎能不激动?

  然而我们想到了一个现实问题:“你没请他吃点东西吗?”“那会伤害他的自尊的,后来我请他吃了个冰淇淋。”

  自尊!冰淇淋!我们简直被吓傻了。

  第二天,我们的朋友丁丁找到小流浪汉,请他吃了饭,给了他路费。当然,那是后话了。

  回到城市,我们知道周格一定会写博客讲这件事,于是天天去看。她终于写了,标题借自杜拉斯的小说《长别离》——那篇小说讲的就是一个女人和流浪汉的事。在博文末尾周格这样写道:“她知道他们再也、再也不会相见,一种活在尘世间,却生死相隔的感觉突然袭来。那是在丽江的第5天。”

  留言里有人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那么,你请他吃饭了吗?”

  是的,吃饭是头等大事。即便是在一个与流浪汉有关的凄美故事里,别离之前,女主角也最好先请他吃个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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