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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开煤气自杀烧伤邻居获刑10年 赔偿3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7日03:2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杰)傅娟开煤气自杀,却殃及前来营救的两位女邻居。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傅娟有期徒刑10年。

  去年8月26日下午,35岁的傅娟想到有外遇的丈夫内心难以承受,决定打开煤气自杀。1个多小时后,求生的欲望迫使傅娟关上了阀门,此时邻居杨家姐妹闻到煤气味赶来。蔓延的煤气遇明火后爆炸,将杨家姐妹烧伤。

  法院判处傅娟有期徒刑10年的同时,还判决傅娟赔偿杨家姐妹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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