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晓英 通讯员 郝晨阳 陈萌萌) 昨日,记者从呼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马某某因犯强制猥亵妇女、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3000元。
44岁的被告人马某某是江苏江都市人。来呼市务工的马某某未婚。2009年10月25日上午,马某某路过呼市新城区南店村附近的一个果园,看见果园内只有陈某某一人在干活,马某某趁其不备将陈某某抱住按倒在地强行亲吻,同时用手在陈某某的身上乱摸。陈某某央求马某某放过她,表示愿意给马某某钱买清白,经过讨价还价,两人以500元成交。在陈某某掏钱时,马某某一把将其8500元抢走,后被陈某某的堂兄追回6800元。随后,警方将陈某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