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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网络上传其不雅照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0日16:54  深圳晚报
男子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网络上传其不雅照片
小青和吴某当年的恋爱照。

男子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网络上传其不雅照片
小青被上传的“艳照”之一。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 因为与前男友分手,来自茂名市的女孩小青(化名)遭遇“艳照门”,她的前男友将她的“艳照”传到了她的空间,让她痛苦不堪。昨天,小青的前男友吴某被茂名警方传唤后送至深圳,不过据小青的哥哥称,深圳警方最终并未对此事立案。

  分手后遭遇“艳照门”

  小青遭遇“艳照门”的事件因5月8日电视台的报道一时间沸沸扬扬,本报记者也于昨天介入此事调查。

  小青今年21岁,事发前一直在罗湖打工。一年前她与23岁的男子吴某认识,两人处起了朋友。几个月后,小青向吴某提出了分手。昨天面对记者,小青说吴某“脾气太暴躁了,经常打我”。不过吴某并不同意一刀两断,双方关系时断时续。

  在这种时断时续中,今年3月发生了一件令小青追悔莫及的事。据小青接受媒体采访称,今年3月的某一天,吴某把小青约了出来,并在罗湖区红宝路的某旅馆开了一间房,在房间里,小青再次提出分手,吴某则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要给小青拍暴露的照片。小青称,当时吴某让自己不许动、不许穿衣,然后拍下了一系列照片。

  拍完照后不久,小青回到了茂名,也希望就此和吴某一刀两断。但就在今年4月,小青发现了一件令她惊恐的事,在她的空间,居然出现了一系列3月份在宾馆拍下的艳照,而且还有人以她的名义声称自己是拍三级片的女演员。那些照片也被打包到了“我是一个贱女人”、“风骚女郎”等名称的文件夹内。小青称,只有前男友吴某有她的密码和这些照片,搞这些名堂的也无疑是吴某。

  而在今年5月初,“为情所困”的吴某也赶到了茂名,在街头散发“寻找爱”的寻人启事,声称自己感情遭到小青母亲的阻挠,悬赏2万元寻找小青。在寻人启事上,吴某还附上了两人合影。

  因不堪吴某的骚扰,小青在茂名报了警,茂名警方很快找到吴某并对其实施传唤。

  被害人不愿面对媒体

  茂名警方在前晚将吴某送到深圳,小青在哥哥陪同下也开始向深圳警方报案。记者昨天上午辗转联系到小青的哥哥,但他表示“谢谢”媒体的好意,暂不想与媒体联系。

  昨天下午,经记者一再联系后,小青的哥哥勉强透露他们在罗湖区解放路,记者赶到解放路市公安局门前,终于得以见到了小青一行人。

  年仅21岁的小青扎个马尾巴,年轻的面容看上去有些憔悴,她坐在路边,不时将头埋入膝盖间。面对记者提问,她很少回答,偶尔回答也声音很低,不是很清楚。虽然同意和记者见面,但小青明确表示不想自己的事情见诸报端,她说自己母亲知道了一定会骂自己的,上电视就已经让母亲颇为生气了,那些照片也不是啥好照片,登出来不好,“媒体报出这些事也帮不上什么忙”。之后她又一再要求记者不要公开她的姓氏、家庭住址等等。

  她的前男友吴某由茂名民警“陪同”,坐在几米远的地方。23岁吴某身材结实,虽是警方“陪同”也面部表情平静。面对记者提问,吴某先是查看记者证件,在确认记者身份后,即用无所谓的语气表示“拒绝回答”。吴某一再要求记者不要拍照,甚至他还怀疑记者是不是暗藏了隐形拍摄机器。期间,吴某一度还用带威胁的口吻告诫记者“你好不好,你自己以后会知道的”。在现场,茂名民警有时会劝导吴某和小青要好合好散,不要走极端,吴某也是一副无所谓的神情不置可否。

  虽然曾是情侣,此时小青和吴某已形同陌路,两人不仅不说一句话,甚至也不会互相望上一眼。

  而记者在现场感受较多的是沉默,吴某的沉默,小青兄妹的沉默。

  多个细节仍然存疑

  虽然小青称吴某在她的空间上散播了“艳照”,吴某对此也不否认,但小青为何自己不将这些照片删除?据小青之前接受电视台采访的说法,她忘记了密码,所以一时间无法撤下这些照片;而她昨天在回答记者问题时,又含糊称自己撤了以后,吴某又往上面传送。

  另外,究竟有多少人看到过这些照片,也决定了吴某行为的恶劣程度。据吴某借小青名义所发帖的内容,这些照片是在5月8日以后才会向访客公布的。小青昨天也告诉记者,图片夹设置了密码,在没有解锁前好友等访客是看不到的。而小青的哥哥则称,上传到空间的图片,只要是好友都是能看到的,因此小青的好友几乎都看到了这些不雅图片。另外,小青称吴某还把这些图片传给了她的一些同学,让她抬不起头。

  昨天,茂名警方过来是办理吴某的传唤移交一事,不过他们不愿意向记者透露更多办案细节,只是称吴某正处在传唤阶段。下午3时多,一名和深圳警方进行交涉的茂名民警走出深圳市公安局,表示他们准备回茂名了,对于这起案件的处理情况,他表示“无可奉告”。

  随后,小青在哥哥陪同下与吴某展开了交涉,吴某将保存在自己相机、手机中的相关照片予以删除。小青又要求吴某写下了一纸保证书,吴某在保证书中声称以后不会再以这类图片对小青进行骚扰。

  下午近4时,茂名警方、小青兄妹、吴某各自离开了解放路。小青兄妹也不愿多谈什么,小青的哥哥称目前警方没有受理此案,但他认为这不是结局,该怎么为妹妹挽回公道,他说他们会考虑一下。

  律师意见

  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小青遭遇“艳照门”一事也引起了不少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泉昨天接受采访时就表示,她也注意到了这条新闻,小青前男友的行为无疑已侵害了小青的名誉权,情节严重的话将构成侮辱罪,同时小青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程律师称,这是一起明显的侵害名誉权案件,吴某向空间上传小青的不雅图片的做法则无疑侵害了小青的名誉权,往轻里讲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将构成侮辱罪。程律师认为,小青的前男友的情节严重程度取决于几个细节,首先,他在拍照时是否采取了强迫手段,如果采取了那情节无疑是很严重,甚至触犯刑律,如果是小青自愿,那另当别论;其次,取决于传播的广泛程度及恶劣程度,如果上传后其他人没看到,情节无疑很轻微,而如果看到的人很多,那情节就严重了。据了解,类似因上传他人裸照而构成侮辱罪的法院判决此前已有不少。

  “对于这种行为,相关运营商也应该及时介入予以制止。”程泉认为,相关网络运营商在接到警方通知后,也有义务及时制止这种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删除这些图片。

  程泉律师建议,小青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在名誉侵权案件中,被害人遭损害的名誉虽然无法估价,但是被害人可以追讨因此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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