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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与姑父离家出走后结婚 13年无音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01:04  城市晚报
女孩与姑父离家出走后结婚13年无音信
郑成河与杨艳萍离婚登记表

  ■记者 高鸿 报道/摄

  本报四平讯 1997年,家住四平市的杨亚华女士发现丈夫郑成河与她的侄女杨艳萍关系暧昧后,姑父与侄女两人均离家出走,她与丈夫的婚姻名存实亡。2001年,她一纸诉状将丈夫诉讼到法院,法院判两人离婚。如今杨亚华年迈的哥哥杨先生十分思念离家已13年的女儿杨艳萍,希望今生还能见到女儿。经查询婚姻登记部门,资料显示,2002年,45岁的郑成河与23岁的杨艳萍登记结婚。一年半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

  女儿已13年无音信

  据杨先生讲,他今年62岁,家住四平市铁东区解放街山村委,1993年老伴病逝,与14岁的女儿杨艳萍(1979年10月出生)相依为命。他下岗后以修鞋配钥匙为生。女儿因不爱学习,初二就辍学了。他的妹妹杨亚华与妹夫郑成河婚后未生育,1992年收养了一个刚出生的女婴。因女儿杨艳萍瞧不起爸爸是个修鞋的,就到她姑姑杨亚华家,帮照看小孩。1995年11月,杨亚华因她家的门市房出租,一家三口搬到他家居住,杨艳萍继续照看小孩。1996年8月,杨亚华夫妻吵架,被赶出去居住,杨艳萍随他们搬走。1997年4月,杨艳萍回家了,可1个月后,妹夫郑成河(1957年5月出生)把女儿的行李用车拉走,女儿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妹妹杨亚华怀疑她的侄女与丈夫郑成河“关系不正常”,于2001年11月通过法院与郑成河离婚。他女儿离开家13年一点音讯没有,多年来他一直向妹妹追问女儿的下落,妹妹总说不知道。

  姑父和侄女的孽缘

  杨先生说,通过熟人找到了郑成河,郑成河给他拿来两份复印件,一份是《结婚登记申请书》,2002年4月22日,45岁的郑成河与23岁的杨艳萍因“自愿结为夫妻”登记结婚;另一份是《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2003年11月3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登记。两份复印件证明郑成河与杨艳萍已没有关系了。杨先生这才知道有了家丑,但他怀疑两人结婚和离婚材料上的女子照片不是女儿杨艳萍,是个替身,结婚登记和离婚手续都是伪造的。他怀疑女儿被害了,到法院要求立案时,法院不给立,说不符合立案条件。

  4月8日,记者辗转在铁东区方圆小区找到了杨先生的妹妹杨亚华。杨亚华哭诉,当年凭着女人特有的直觉,发觉丈夫和侄女不对劲。吃饭时,丈夫经常给侄女夹菜,对侄女的关心不太正常,但因两人隔着辈分,毕竟是亲属,她也没说什么。1997年3月23日上午,丈夫说出去买菜,她发现他没去菜市场,而是往哥哥家走去。她暗中跟到哥哥家,发现丈夫的自行车立在门口。她敲门招呼杨艳萍的名字,没人开门,她又大声叫郑成河的名字,门开了,她进侄女房间后,发现两人都显得很不自然,郑成河只穿着内衣。她让郑成河回家照看孩子,随后她问杨艳萍:“是不是你姑父强暴你了,到底咋回事,老姑给你做主!”可无论咋问,杨艳萍就是一句话不说。回家后她质问郑成河是不是把杨艳萍咋的了?郑成河承认了。事后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哥哥,让哥哥管着点闺女,别让他俩在一起了,家丑不可外扬。不久哥哥把郑成河胳膊打伤了,后来两人都失踪了,打那以后,她再没见过侄女,她哥哥总以为女儿在外打工。2001年11月,她经法院起诉与郑成河离了婚。

  对此,吉林至均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志军说,只要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即可领取结婚证书。因郑成河已与妻子杨亚华办理了离婚手续,他就不是杨艳萍的姑父了,他与杨艳萍的婚姻也是合法的。

  10日,记者来到四平市铁东区婚姻登记管理处。从相关材料上看,郑成河与杨艳萍的结婚和离婚,都是事实。处主任韩女士说,两人结婚或离婚,都是亲自到场,照片也是两当事人本人,结婚和离婚的手续均真实有效。

  盼望女儿早日回家

  记者没能联系到郑成河,只知道他已经又成家了。据杨先生的老同事佟某回忆,今年春节前,他在四平街里见过一次郑成河。郑成河告诉他,几年前杨艳萍在湖南省岳阳市,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男子了。杨先生表示,他今生最大的愿望是见到自己的女儿,希望她早日回家。(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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