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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8个文化产业园区获评“文化+旅游型示范园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08:26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见习记者/黄悦通讯员/肖烈南)记者从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相结合,总结文化旅游型园区(基地)的发展经验,深圳市“文化+旅游型示范园区(基地)”名单已经出炉,龙岗大芬油画村、三联水晶玉石文化村、深圳宝福珠宝文化产业园、南岭丝绸文化产业创意园、深圳陶瓷文化产业园、玫瑰海岸婚庆文化产业基地、玫瑰海岸婚纱摄影基地、中国(深圳·龙园)观赏石基地等8家单位在获得第六届文博会分会场资格的基础上,再获评“文化+旅游型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据悉,此次参加评选的条件必须是已被认定的深圳市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或“文博会”分会场,并具有一定规模,包括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实际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年游客接待量应超过50万人次;示范基地要求实际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年游客接待量和参访人数应超过30万人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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