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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冒充出庭离婚转移房产 法院称两人很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2日03:02  华商网-华商报

  接到银行要求本人签字转出名下房产的电话,孙青(化名)吓了一跳,听说自己和妻子已在法院的调解下离了婚,而且名下的房产全归妻子所有,怎么这些事他一点儿都不知道?

  4月8日,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孙青,几天前他的“前妻”胡梅(化名),拿着法院的生效调解书,要求银行依照判决将原本在孙青名下的按揭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因按规定过户需孙青本人到场并签字,银行工作人员便电话通知他立刻到银行。

  为弄清“离婚”的原委,孙青通过律师的帮助,调阅了雁塔区法院于2010年3月4日下发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中载明:法院于2010年2月9日立案受理了胡梅与孙青离婚纠纷一案,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协议达成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绿地世纪城的房屋由胡梅居住使用,房产证为胡梅的名字,房屋相关过户手续由胡梅办理;胡梅于2010年3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被告孙青6000元。

  孙青5月10日上午说,2008年6月他经人介绍与胡梅结婚。两个月后,两人在绿地世纪城按揭购买了一套80余平方米的住房。婚后一年,夫妻间因各种琐事引发矛盾。2009年6月,他因母亲身体不适,回苏州老家探亲,在此期间两人都曾提出离婚,但因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离婚便久拖未决。

  孙青说:“我从未到雁塔法院参加过调解,也没有接到过法院的传票。近日我去法院,法院的人只是说到庭的‘孙青’和我长得很像,答应调查但至今没有下文。今年年初,我也曾在碑林法院起诉离婚,目前还没有开庭,没想就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离了婚。”

  记者昨日打电话给胡梅,当问及她与孙青离婚案时,对方立刻挂断了电话,随后多次拨打,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胡梅诉状上记录“孙青”的电话,也始终处在移动秘书状态,经查该号码机主为一名姓苏的男子。

  昨日下午,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孙青到法院反映情况,负责审理该案的代理审判长见到他时,感觉其与和胡梅一同到庭的“孙青”外貌很相像。案卷中,对方所持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也是孙青本人,到庭的孙青是否被人冒名,有待进一步调查。鱼化寨派出所经查询后证实,孙青至今未办理二代身份证。孙青认为,离婚案中冒名顶替自己的人所持身份证系伪造。

  西影路法庭庭长陈红联说,法院接到孙青的反映后非常重视,曾先后多次派人到胡梅住处并发传票,要求她到法院就此事进行调查。但胡梅的家人称其在外地出差,至今也未见她到法院。如果胡梅确系找人冒名顶替,则会因涉嫌诉讼欺诈追究其责任。对离婚案的判决,如确定有误则会启动相应再审程序。本报记者 要露滋 实习生 李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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