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猛男”逆向连撞13辆车》后续
□时报驻温州记者 吴行妙 通讯员 叶庆挺
酒驾、套牌、吸毒、无证驾驶……昨天,时报报道了温州龙湾男子郑某连撞13辆车一事。下午,记者从龙湾公安分局获悉,郑某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20天、强制戒毒两年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为此,派出所与交警部门作出两份行政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天、强制戒毒两年。
该事故发生后,不少人认为,郑某的疯狂行径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也支持这种观点。他分析表示,吸毒、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都是法律严禁的行为,不管从行为还是结果来看,郑某的行为均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有关办案民警则表示,是否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尚无定论,一旦认定,将立即对其予以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