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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老板伪造车祸现场瞒报煤矿事故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8:24  法制日报

  品案 法制日报记者 徐伟 法制日报通讯员 付泽

  煤老板、遇难矿工、伪造车祸现场———这三个词汇连在一起,不能不引起社会关注。

  非法开采的小煤窑发生矿难,造成一人死亡,煤矿股东担心东窗事发,伪造车祸现场,说矿工是骑摩托车不慎摔死的……近日,重庆市开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非法小煤窑事故的直接主管责任人马安峰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这是非法小煤窑事故的一个典型标本。”案件承办检察官刘凤兰告诉记者,马安峰“出事”时正是当地彻查严查非法小煤窑事故的时期。

  那么,是什么让主管安全的煤矿主马安峰“顶风作案”屡受诟病的非法小煤窑又缘何久关不停日前,《法制日报》记者走进事发当地,深入实地走访了一线办案检察官和部分群众,试图找出其中的答案。

  一场被隐瞒的死亡事故

  重庆开县是地处重庆市东北部的国家级贫困县,有近160万人口,不仅仅是名副其实的人口大县,更是全国闻名的资源大县,仅煤炭储量就有0.88亿吨,每年开采120万吨左右。

  而非法小煤窑,作为一种没有办理任何煤炭经营手续的非法企业,在开县这样的产煤区并不少见。

  不过,随着国家对矿产的控制愈加严格,有关部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非法小煤窑几乎难有立足之地。

  但就在大量小煤窑被关闭的同时,“物以稀为贵”让非法小煤窑的利润也“水涨船高”,一些有便利条件的农民便想方设法地继续开采非法小煤窑。

  而马安峰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2009年年底,开县天河乡笔山村居民马安峰等人不顾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偷偷招收农民工在离居住地不远的高山陡坡上非法开采小煤窑。

  然而,马安峰没想到的是,在这次的非法开采中发生的一场工伤事故却揭开了一段他本以为早已灰飞烟灭的“陈年血案”……

  煤矿工人胡英新在施工时不幸受伤,经过多次协商未能与煤矿老板马安峰达成赔偿协议。胡英新知道该煤厂2009年6月12日有一名矿工在井内因瓦斯窒息死亡,是马安峰出钱赔偿被害人“私了”的。同时,马安峰制造了摩托车摔死人的假现场,企图逃避有关部门的调查。

  为了获得足够的赔偿款,胡英新遂向有关部门举报马安峰的非法小煤窑出现的死亡事故,意图迫使马安峰赔偿自己受伤的损失。

  公安机关于2010年2月3日,立案侦查,并迅速将马安峰刑事拘留;2月9日,开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将马安峰关押在开县看守所。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2010年5月8日,《法制日报》记者到马安峰开办非法小煤窑的开县天和乡笔山村,走访了当地部分群众。

  据一位村民介绍,以前笔山村的非法小煤窑并不少见,煤矿主看到哪里有煤炭就往哪里挖,由于技术不好很难做到安全生产,绝大多数非法小煤窑都死过人。由于矿老板对受害人给予高额赔偿,通常情况下都能秘密私了,所以有关部门很难发现。

  “不过,近几年政府打击严了,我们这里的非法小煤窑都已经关闭完了。”根据当地村民的指点,记者走遍了村里的一些山坡,发现几个以前开采过小煤窑的地点的确均已关闭。

  马安峰开办非法小煤窑的山坡位于重庆市开县与四川省宣汉县的交界处,山脉非常高大陡峭,煤矿井口处于悬崖峭壁之中,这里人烟稀少,人迹罕至,需要经过多个“之”形独公路才能抵达煤矿井口。不经熟人介绍,很难发现这里有煤窑井口。

  “马安峰开设的这个非法小煤窑出事后,马安峰赔了钱就‘私了’了,没想到现在法治严了,‘私了’还是行不通。”面对前来采访的《法制日报》记者,一位村民低声说道。

  指令:

  “我给钱,你们下井继续挖”

  “我所投资开办的非法小煤窑一定彻底关停”———这是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个月前,马安峰亲自向有关部门写下的保证书,落款时间是“2009年3月5日”。

  原来,从2008年9月开始,马安峰等人就在离家不远的天和乡笔山村经营没有任何安全生产设施、且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小煤窑。马安峰是该小煤窑的股东,并负责煤窑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生产。

  2009年2月20日,天和乡政府会同开县经委执法大队检查笔山村的非法小煤窑关闭情况时,马安峰的这家非法小煤窑属于关闭状态。

  但是,同年3月4日,天和乡政府会同派出所再次检查时,发现该非法小煤窑窑门已经打开,正在进行生产。了解到该小煤窑是非法生产,没有任何证照后,乡政府马上责令马安峰关停,并对马安峰进行了处罚。当时,马安峰在《关停通知书》上签字画押,并写下上述保证内容。

  虽然开县天和乡政府多次对马安峰的非法小煤窑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在开采就进行处罚,甚至实施炸毁,可是政府关得了煤矿的门,却关不住马安峰的心。

  2009年6月,马安峰等人趁政府检查之后,悄悄聘请多名工人继续开采小煤窑。

  死亡事故中的死者谭启嗣就是在这次开采中被马安峰招至“麾下”的。

  事故发生在6月12日,此前,下井工人石自中、谭启嗣、夏田宁在井底离产煤区不到300米时,发现通往井底产煤区的路被周围垮下的石头堵住了。3人见无法进去采煤,就原路返回地面,直接向管理人员马安峰汇报井下情况。马安峰听后觉得井下有山石垮塌是正常事,只要把石头推出来即可。

  “我给钱,你们下井把垮的地方推了继续挖煤。”为了修复产煤通道,马安峰给3人下达了这样的指令。

  然而,悲剧就此发生……

  6月12日,谭启嗣等3人再次下井。来到垮塌处,谭启嗣就到楼眼处去拿斧头下来砍木料,石自中也进去拿锤子等修路工具。原本石自中和谭启嗣相距不远,但谭启嗣要爬到一个10米高的楼眼处。石自中就拿了锤子等工具上井,和夏田宁一起用篮子将垮下的石头朝运煤的车上装,装了几篮子后仍不见谭启嗣出来。

  这时,石自中再次下井,走到楼眼处时石自中感觉自己呼吸困难,而谭启嗣已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石自中拖不动谭启嗣,连忙喊人进去帮忙,彼时谭启嗣已经停止了呼吸。

  设计:

  伪造车祸现场瞒报事故

  “谭启嗣死亡时,我没有在煤厂,到四川省宣汉县出差去了,我是下午接到电话后才赶回煤厂的。”这是在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马安峰反复强调的“事实”。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

  据当时在煤矿工作的工人介绍,看到谭启嗣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他们心里都觉得很不是滋味:“不知这种厄运哪天会降临在自己身上”

  而马安峰当时想的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政府知道我们私自开采非法小煤窑,不仅煤矿开不了,还可能有坐牢的危险,得想个办法不让政府知道事情的真相。”直至带上手铐后,马安峰才将自己彼时的真实想法和盘托出。据马安峰供述,他一边听取汇报,一边就想着如何制造一个假现场,以逃避制裁。

  马安峰想到了制造一起假车祸来掩盖。说干就干,他迅速指使工人把谭启嗣的遗体抬到煤矿附近的公路上,又叫人找来一辆摩托车,推翻在煤矿的公路坎下。

  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马安峰还叮嘱工人说:“你们把谭启嗣抬到推下公路的摩托车旁边,大家千万不要乱说。”

  一切准备妥当后,马安峰叫人通知了谭启嗣家人,说谭启嗣在厂里骑摩托车摔死了。

  谭启嗣亲属得知噩耗后,伤心之余顿生疑窦:谭启嗣平时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摔死在公路上呢

  面对谭启嗣家人的追问,马安峰等人赶紧将死者亲属扶到煤矿办公室,悄悄告诉了他们事故的原因,说明谭启嗣是在下井工作时因为瓦斯窒息而死,一再解释把谭启嗣抬到公路坎下制造假现场是煤矿的意思,主要是为了防止政府知道真实情况,追究煤矿及相关人员责任。

  经协商,马安峰最后和死者亲属达成协议:“给你们32万元,你们拿钱走人,不在厂里扯皮,对外要统一口径,说谭启嗣是因为自己骑摩托车摔死的。”

  死者亲属最终无奈选择了拿钱走人。

  而这场事故,直到煤矿工人胡英新的举报,才得以大白于天下。

  刘凤兰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她曾专门提讯了马安峰。提讯时马安峰的眼睛湿润了,微微驼起的身体时常前倾,不时还发出一声声长吁短叹。

  当问及马安峰对事故有何感想时,马安峰一直紧锁的双眉略略舒展开来,说道:“由于我对金钱的不正当追求,致使谭启嗣丧失了生命、破坏了他们原本完好的家庭;因为我的过错,使自己身陷高墙内,对不住家人和朋友。现在我深刻体会到踏踏实实做人守法是前提,千万不能利欲揪心,迷失方向。相比之下,还是自由比金钱好……”

  法制日报重庆5月12日电

  办案人语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辖区基层检察院受理批准逮捕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8件10人,其中,因非法开采小煤窑引发的案件有3件3人,占案件总数的37.5%。

  据介绍,非法小煤窑随着储煤量的多少和开采煤炭的难度不同,老板投入的资金大不一样。少的投资几万元就可以开采,多的需要投入上百万元—辟一个非法小煤窑大约需要20万元资金,20个工人,产煤量以每天20吨计,煤炭销售价格以250元/吨算,一年内即可收回成本,即在一般情况下,每年能够净赚二三十万元。

  在巨大利润的背后,同样蕴藏着高风险,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辖区仅仅在2008年就发生多起非法小煤窑事故:3月12日,巫溪县大阳村一非法小煤窑发生瓦斯爆炸,造成6人死亡;5月29日,奉节县水马门一非法小煤窑发生瓦斯爆炸,造成6人死亡;6月20日,开县敦好镇长寿村一非法小煤窑发生瓦斯事故,造成4人死亡;6月25日,奉节县白帝管委会一非法小煤窑发生瓦斯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结合辖区案例,二分院系统研究了产生非法小煤窑事故的原因:一是事发地集中在偏远农村,煤窑老板和采煤工人多是当地群众,平时注重办事经验,忽视科学原理;二是安全意识差,井下生产条件落后,安全设施严重欠缺,无法保障井下工人的生命安全;三是煤矿老板唯利是图,不顾政府三令五申严禁开采的禁令,偷偷在偏远农村进行小规莫采,躲避政府监管,使相关部门难以发现;四是农民收入低,赚钱路子少,觉得进非法小煤窑有利可图,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也愿下井赚钱;五是法律没有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对非法小煤窑打击不力,导致非法小煤窑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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