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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小伙持仿真枪抢银行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4日02:47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曾在南通震惊一时的“1.25”银行抢劫未遂案(本报曾连续报道),12日在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一审宣判,22岁的嫌犯缪小龙最终获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1月25日中午,缪小龙因无力偿还个人债务,便决定抢劫银行还债,并携带五四式仿真手枪一把,寻找抢劫作案目标。下午5时许,缪小龙在南通市市区孩儿巷北路的工商银行孩儿巷分理处,发现银行里没有顾客后,即进入该银行大厅并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掏出仿真手枪,挟持坐在大厅内的女保安,并将保安推至2号柜台前面,用左手搂住保安的脖子,右手持枪指着其头部,威胁柜台内工作人员说:“快把钱拿出来。”后因银行工作人员按下警报器报警,缪小龙听到警报声后逃离了现场。案发后,缪小龙很快被抓获归案。 (郭小川 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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