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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出租7层违建楼 规划城管两部门相互推责

开发商出租7层违建楼规划城管两部门相互推责
违建楼被出租。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 黄珍 实习生 朱紫溪)近日,一市民投诉称,位于洪山高中附近的柳林雅居小区,有一栋7层、3个单元42套房的违建楼,因办不了两证,有关人员竟将这栋楼的40多套房子出租谋利。记者花了一个多星期,几次到现场探访,昨日,洪山区规划分局确认,这栋楼未办理任何规划手续,属于违章建房。

  楼房已被出租

  柳林雅居小区位于熊家嘴180号,周边有洪山高中、武汉工程大学等学校,租房的学生、陪读人员较多。一业主指着小区入口处左侧第一栋说,“这个14号楼就是违建楼,竟然就在小区门口。”记者看到,该楼共有7层、3个单元,每层有2套房。

  记者以租房为由,敲开位于6层的一户人家,一学生模样的男子开了门。该男子自称也是租户,租房时压根没看有没有房产证。他说:“我们签了合同的,管房子的人就住2楼,就算收钱的人跑了,房子也还在。”

  随后,记者找到位于2楼的管房人。一自称姓王的男子称,他是开发商湖北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留守人员,负责出租房屋。他说,这一整栋的户型都是两室一厅,每月租金900元,而且已经全部租满了。“公司暂时没有办房产证,但我们的手续肯定是全的。”

  规划部门认定属于违建

  投诉业主称,2006年他来买房时,小区的主体建筑基本成型,当时没有14号楼,原址是一片绿地。2007年,小区的房子差不多卖完了,有人却在绿地上盖起了14号楼,去年底陆续有人租房入住。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小区规划许可证号,洪山区规划分局调阅档案后发现:该小区早在1999年就偷偷开始施工,2006年,根据相应的政策,规划部门征收一定罚款后为其补办了规划许可证。图纸显示,该小区共有13栋3-7层楼房,并无14号楼。

  昨日,该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确认,14号楼确实属于违章建房,但开发商否认是自己建的。

  公然违建该由谁管

  洪山区规划分局执法人员认为,根据市政府189号令,14号楼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应由城管部门来管。

  对此,洪山区城管局相关人员称,该小区虽由洪山区规划分局审批,但应属于东湖高新区城管部门管辖。记者又向东湖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反映了此事,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回告,14号楼是在小区办完规划审批手续以后建起的,属于不按规划建设,应由规划部门负责管理。

  对此,业主感到不解,这栋违建楼到底该由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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