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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疑父亲被饿死状告养老院监护存过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8日10:35  大江网-新法制报
女儿疑父亲被饿死状告养老院监护存过失
天乐老年休养中心门前,写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事发景德镇 入院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成庭审争议点

  万德阳,一名87岁高龄的老人,在入住景德镇市珠山区天乐老年休养中心近一个月后,被送往医院治疗,20余天后死亡。

  诊断书中症状之一的“严重营养不良”成为家属指责养老院监护过失的证据。老人的女儿万袁红据此一纸诉状将天乐老年休养中心告上了法庭,索赔6.5万元。

  养老院则认为,此前家属就涉嫌隐瞒了老人的病情,并且自己不存在治疗义务,因此拒绝赔偿。

  5月14日,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大部分时间他沉默不语

  在万德阳老人最后的岁月里,他大部分时间选择坐着,沉默不语。

  在万德阳老人最后的岁月里,没有人知道这位曾经的税务局干部有过怎样一段心理活动。

  在珠山区天乐老年休养中心走廊深处,靠右的两居室,电视、家具、卫生间一应俱全。万德阳老人只是呆坐着不说话,在护理员刘立华看来,老人很孤僻,几乎不和任何人交流。

  只有当刘立华将饭勺递到他嘴边时,他才会表情不快地说“不要”。

  其他大部分时间,万德阳选择坐着,沉默不语。有时,老人把头低垂到腰间,刘立华怕他从座位摔下来,便在他身上系上了一根带子固定。

  按照休养中心的规矩,老人两餐不进食就得通知家属。刘立华说,虽然老人饭量小,但都是按照养老中心的规定正常进食,只是偶尔会不吃。

  “严重营养不良”

  医院的诊断记录显示,万德阳死前已身患多种病症,包括“褥疮感染、严重营养不良”。

  万德阳是去年12月29日进休养中心的。在此期间,休养中心曾因为老人的健康状况,两次通知家属。

  第一次发生在入住休养中心半个月后,早起的护理员刘立华着实被吓了一跳,“老人耳朵里流出了脓血,很臭”。休养中心很快与老人的女儿万袁红取得联系。在万袁红赶到休养中心后,一同将老人送到了医院。

  第二次,是在今年1月27日,万德阳开始不吃饭,精神状况十分不好,休养中心立即通知家属,并将万德阳送到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入院时,医院连下了两次病危通知,并输血、输营养液,但老人还是没有抢救过来。

  万袁红说,父亲在2月22日就不行了,借助起搏器撑过了23日,但到底没能撑过来。等万袁红的两个兄弟赶到医院时,弥留之际的万德阳已神志不清。

  医院的入院诊断记录显示,万德阳死前已身患多种病症,“老年性痴呆、血管性紫癜、慢性肾功能不全、胆石症、肺部感染、褥疮感染、严重营养不良”。

  万袁红认为“父亲是被饿死的!”理由就是病历上的“严重营养不良”。

  据万袁红回忆,1月27日早上8时,她接到休养中心打来的电话,说父亲血小板减少,快不行了,正往医院送。她和丈夫立刻赶到休养中心。

  万袁红说,当时简直不敢相信那就是自己的父亲,“刚进中心时还能走一点路,再见到时已经得用担架抬了”。

  休养中心的第92位老人

  万袁红说,父亲在家时还能拄着拐杖走路,能自己吃饭,健康状态一直很好;魏国珍仍记得,万德阳被送到休养中心时,胡子和头发很乱、很长,精神状态也比其他老人要差。

  在入住天乐老年休养中心之前,万德阳一直和女儿、女婿一起生活。2009年底,因为万袁红的预产期提前,考虑到父亲无人照顾,万袁红便托人将父亲送到了珠山区惟一的养老院——天乐老年休养中心。

  万袁红说,父亲在家时还能拄着拐杖走路,能自己吃饭,健康状态一直很好。

  万袁红曾两次到过天乐老年休养中心看望父亲。其中,她记得最深刻的一个细节就是,“护理员给我父亲喂食,假牙却放在桌子上,说我父亲不吃。没有牙,怎么嚼啊?”

  她认为,医院诊断的“严重营养不良”和天乐老年休养中心长期不合理照顾有直接关系。

  另外,万德阳死前,臀部、两膝的褥疮(褥疮:由于局部组织长期受压,发生持续缺血、缺氧、营养不良而致组织溃烂坏死),也能证明天乐老年休养中心在护理上并没有尽到协议书上承诺的“衣食住行全护理”的职责。

  但万袁红的说法遭到了休养中心方面的反驳。

  天乐老年养老中心负责人之一的魏国珍仍记得万德阳来时的情景,那天正是她接待的。

  “2009年12月29日那天,万德阳的女婿把他送到休养中心,老人的胡子和头发很乱、很长,精神状态也比其他老人要差。”

  当时万德阳的身体状态低于了魏国珍的预期:“电话里不是说可以摸着走吗,怎么腿都迈不过来?”

  站在养老中心铁门里,魏国珍有些担心地对家属说:“如果没好转,得接回去啊。”

  在魏国珍的要求下,万德阳理了发,签了协议后正式成为天乐老年休养中心第92位老人。

  “入院前,家属并没有告诉我,老人还有这么多的病,而且休养中心只有护理责任,没有给老人治疗的义务。”魏国珍说。

  有争议的“免责条款”

  在家属必须签字的告知书上,各种突发性疾病可能带来的风险加入到免责条款中:老人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者,休养中心不承担责任。

  2010年5月14日上午9时,在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休养中心对万德阳的死亡是否要担责成为了辩论的焦点。

  而入院时被忽略的程序——体检,成为原、被告分歧的发端。

  为什么不做入院体检呢?魏国珍的回答是:“如果要体检也应该先由家属带去体检,我们在协议书上明确注明,如果老人入院前隐瞒病情,家属应负责。”

  而万袁红认为,养老院有义务给老人做体检,但事实上没有。但是从休养中心的办理手续来看,他们对于可能面临的风险早有预期。

  在家属必须签字的告知书上,记者看到,休养中心明确提出“三类人群”不予以接受:患有精神病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患有癫痫病人员。

  除此之外,告知书中还有很多免责条款:“中心敬请各位家属,如实填写《入住老人情况登记表》,不要隐瞒、认真询问、审阅协议书中的有关内容,而后再与我中心签订协议……如自行洗晒造成意外、乘服务员未注意之机攀爬摔倒、擅自出走等行为,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另一份家属必须签的协议书上,各种突发性疾病可能带来的风险出现在免责条款中:“如患有心脑血管或尚未检查出有疾病者,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如心肌梗塞、脑梗塞、脑溢血中风等死亡或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者、高龄突发死亡者、意外伤害死亡者、自行摔倒跌伤者等,‘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在万袁红看来,万德阳接受的是最高每月900元的“全护理”,但中心并没有做到。

  她认为,老人“严重营养不良、褥疮等症”都是在休养中心接受护理后才出现的,休养中心应对其父亲的死负责,要求休养中心赔偿6.5万元。

  但休养中心拒绝与家属方达成调解,他们认为,家属涉嫌隐瞒老人真实健康状况,而且,当初协议上明确,老人如果存在一些疾病,他们不承担责任。

  对此,死者家属认为,他们签了这份免责协议,并不代表休养中心可以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昌江区法院未当庭宣判。

  在风险下生存的养老产业

  为了规避责任,养老院往往在入院时会与家属签免责条款。

  据2009年一份由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和保德信金融集团发布的《中国养老制度改革的长征:<银发中国>再探》显示,我国正面临着“银发浪潮”。

  “2005年,相对每100名适龄工作成年人,仅有16名中国老年人。这一老年抚养比到2025年将会翻番到32%,到2050年会,达到61%。到2050年时,我国将有4.38亿人年龄达到或超过60岁,其中1.08亿人超过80岁。”

  据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景德镇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7.2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2%,比上年提高约0.33个百分点,今后还将以平均每年5000人的规模递增。

  景德镇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赵金水表示,尽管市场看上去很大,但像天乐老年休养中心这样的民营养老院靠自主经营生存下来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因为“养老院存在风险,很多养老院都出现过和住院老人家属打官司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为了规避责任,目前养老院往往在入院时会与家属签免责条款,但凡养老院的入院手续中,几乎都有类似的免责条款。

  文/图 记者余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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