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七年;女童家长10万元精神赔偿请求被驳回
本报四平讯 (记者樊亮)公主岭市长岭镇一位被小朋友称呼为“老爸”的幼儿园园长王某,竟性侵犯该幼儿园一位5岁的女童。近日,公主岭市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与此同时,法院也驳回了女童家长提出的10万元精神抚慰金赔偿请求。
去年4月22日晚,公主岭市长岭镇居民张芳(化名)发现从幼儿园回到家中的5岁女儿小菲(化名)表现异常。经过询问,小菲才吞吞吐吐地说被幼儿园的“老爸”——园长王某欺负了。小菲说,当天上午,王某趁她上完厕所回教室之机,将她拽到停放在幼儿园门口的蓝色货轿车内。王某先将她的裤子脱掉,又将自己的裤子脱掉,对她进行了性侵犯。
因为疼痛,小菲哭出了声。该幼儿园一位女教师听到哭声后找到小菲,此时王某还在猥亵小菲。“你捅咕她干啥?”该女教师对王某的行为十分不满。但王某蛮横地说:“愿意!”
4月23日,张芳带着小菲去幼儿园讨说法。王某的妻子称先看病,看完病再研究别的。随后,王某的妻子派自己的姐姐和张芳等人一起去长春做了检查。经医院诊断,小菲私处可见擦伤痕,形成原因可能是外力抠、抓,轻度性侵犯或者重度外阴炎。
从长春返回公主岭后,小菲的父母再次来到幼儿园讨要说法,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4月24日,小菲的父母报案。王某于当日被抓获。
42岁的王某起初否认猥亵或强奸小菲。幼儿园那名女老师也否认看见王某威胁或者强奸小菲。后来,王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主动写悔过书交给办案人员,承认其在幼儿园将小菲领到自己开的车内,将小菲的裤子脱到膝盖处,用手摸其阴部,并将烟纸夹在其阴部。不过,他否认强奸小菲。
近日,公主岭市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院一审以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赔偿小菲家人合理经济损失(交通费)642元。
对于小菲父母要求王某及幼儿园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无法律依据,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