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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被断枝砸中身亡 其家属向园林局索赔9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4:04  海峡都市报

  □“行道树断枝砸死1路人”追踪

  本报记者 张俊杰

  本报讯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因遭行道树断枝砸中,路人叶先生不幸身亡。昨日,叶先生的家属委托代理律师向泉州市园林管理局提出索赔90万元。

  叶先生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园林局作为该绿化树的实际管理者,有义务和责任保证绿化树不会危及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本事件中,受害人叶先生并无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园林局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能证明对树木品种的选择和管理上均无过错。家属及律师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叶先生的年龄、叶先生身亡时妻子已有身孕等诸多因素,认为园林局应支付叶先生父母及妻子赔偿金约90万元。

  泉州市园林局局长周金火告诉记者,虽然园林局已经收到索赔报告,但园林局认为,由于这根凤凰木并不是因为病虫害等原因才导致断枝,断枝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因此园林局并不存在管理过错。所以,园林局并不接受对方的索赔要求,暂时不会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金。律师则表示,若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律师将受家属之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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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行道树

  仍在继续清查

  20日凌晨2时许,南安诗山人叶先生与一位朋友骑电动车路过温陵南路侨联宾馆附近,只听到一声巨响,路边人行道上的一棵凤凰木树枝突然断裂,砸中了叶先生的头部,叶先生因颅脑严重外伤,不幸身亡。事发后,泉州市园林管理局很快开展了大规模清查行道树活动。第二天在温陵南路,园林部门的工作人员便砍掉了一棵有问题的凤凰木,并修剪了5根有断枝危险的树木。

  昨日,泉州市园林局绿化所的王所长告诉记者,经过一周的清查,温陵路、刺桐路两条市区的主干道已经全部清查完毕,没有发现更多严重的问题。昨起,绿化所已经开始针对北门街的刺桐树等行道树进行清查,接下来还将对中山路等其他主干道进行清查。

  此外,周金火告诉记者,除了园林局对行道树进行清查外,园林局还将情况通报给了市公路局、各区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希望他们也针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行道树进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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