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继续追 羊城晚报讯记者 姚颢
前晚冒充香港记者阻挠采访,并带头围殴记者的白云区良田时代装饰家具厂老板刘书成(详见本报昨日报道《7记者被打》),昨天在医院接受警方调查。据其妻子称,刘书成不是“香港记者”,也没有任何记者证件,但却拒答其冒充的缘由。昨日,记者回访时,但见工厂大门紧锁严防记者入内,还有采访车的轮胎被放了气。
据了解,前晚,中毒工人的老板刘书成对记者施暴后,出现身体不适,留在太和医院接受治疗。为此,同城多家媒体的记者纷纷赶至白云区太和医院想对其进行采访了解情况。
在太和医院病房内,刘书成正接受几名警察调查。见到有记者,原本坐在床上的刘书成灵活地躺下,并将面部避开镜头。刘书成的妻子见状,迅速将房门锁紧,并将窗帘拉个严实。
十多分钟后,刘妻见在场的记者不愿离开,便走出房门表示他们不接受任何采访,并表示“他不是所谓的‘香港记者’,也没有任何记者证件”。而对刘书成出示的“记者证”从何而来?为何要冒充记者阻止正常采访?刘妻并未作任何回应。
据悉,昨日上午,此前太和医院收治该家具厂的4名沼气中毒本应留院观察的4名工人,在一些男子的陪同下已出院。
随后,记者一行就此事赶往广州良田时代装饰家具厂采访,但见有记者前来采访,厂内的门卫立即将虚掩的大门锁住,同时从厂内传来“不要理他们”的呼喊声。
在记者等候厂方接受采访时,工厂大门外突然出现几名平头文身男子,不断大声叫嚷。在广东卫视和南方电视台记者出镜时,这些男子更加肆意吵闹。结束采访时,新快报采访车的后轮胎被人放了气。
一个月发生四起阻挠采访事件
●5月9日深夜,天河区黄村奥体南路花花世界一工地,十多名自称“保安”的男子围成人墙,强行阻挠全城多家媒体记者采访,连赶来救援的消防车、救护车都一度拦在现场外。有的“保安”还对前往现场救援的消防指挥员撒谎,直接延误了消防救援的宝贵时间。
●5月22日晚9时许,南方电视台记者在某医院采访一位住院的伤人肇事者时,遭该院保安无理阻挠,并被打了一记耳光。
●5月23日上午,萝岗区科学城一药物车间起火,一名摄影记者在警戒线外刚拿出相机拍照,就被多名保安冲上前阻拦。保安用手掐住记者脖子抢相机。该摄影记者的右手中指指头被扳折,指甲松动出血。
●5月28日,白云区良田时代装饰家具厂发生工人沼气中毒事件,工人随后被送往白云区太和医院。当日傍晚6时许,新快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7名记者前往住院部采访。该厂老板刘书成先是冒充香港记者,称要做独家新闻阻挠采访,随后还带头围殴在场的7名记者。
声音
省记协主席 范以锦
记者常遭打不应被漠视
在得知此事后,广东省记协主席、暨大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表示,对这种打记者的行为要“严厉谴责”,并呼吁有关政府部门严肃查处此事。范以锦强调,目前记者的身份十分尴尬,在需要被利用时,被视作公共权力;但在被打时却被漠视,事件也被当作普通的民事纠纷而不了了之。范以锦最后表示,媒体可将材料整理好上交记协,并由记协出面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人大代表朱列玉
刑法应增保护记者条款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记者的采访权和采访过程中的人身权要得到保护。近一个月,屡屡发生记者采访被打事件,正是说明了刑法在修正中应该增加保护记者等高危行业安全条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朱列玉说,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遭到辱骂、殴打、围攻等情况,可能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如果在刑法中增加保护记者的专门条款,就可从重处罚,按构成犯罪处理。而作为执法者的公安机关,要重视记者人身权的保护,应该及时赶到现场制止这种情况,并对施暴者进行控制。同时,还应该对这种行为的实施者从重处罚,从而保护记者的媒体监督权力和人身安全。
律师朱永平
对等情况下记者可还击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表示,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遭受殴打,施暴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根据相关法规处于肇事者行政拘留15天,并处以警告罚款。而公安机关在肇事者治安拘留期间,将责令肇事者赔偿受伤记者的医疗费,如果肇事者民事赔偿及时,可以适量减轻处罚。
朱永平律师说,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遭受肇事者先动手的情况,感到自己的人身安全遭到威胁时,可以在对等的情况下予以自卫还击,记者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