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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咬伤业主被投河淹死续:伤者仍住院观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09:41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金伦花园两只藏獒夜出咬人》的报道引起了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关注。

  在医院,记者也见到了受害人两夫妻。丈夫王先生注射了狂犬病疫苗,伤口并无大碍。而孙女士后脑勺包裹严实,侧卧在病床上输液。据医生介绍,还需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王先生表示,赔偿问题要等孙女士治疗结束后再说。藏獒主人昨天也多次来医院探望孙女士,并表示将负责到底,一切费用由他们承担。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华律师表示,因业主过失引发的宠物致使他人受伤,业主需承担责任,具体赔偿数额需视伤情而定。

  昨天下午,记者在金伦花园采访部分住户。对于藏獒伤人事件,有人愤慨、也有人惋惜,有住户认为,这其实更是一个管理问题。

  王女士家与藏獒主人家仅隔道护栏,时常见到那两只藏獒。“它们基本就在露台上活动,起初见我还会吼上几句,不过相处久了再见到我也就不作声了。”王女士还说,“倒没见主人家在小区内遛狗,两只藏獒就这样被弄死了也怪可惜的。”王女士表示,还是怪主人大意。

  咬人事件发生后,当晚就有住户认为得“严惩”这两只藏獒。经过与主人协商,大家决定将两只藏獒溺毙。同住金伦花园的李先生说,“小区内还有其他人养大型犬,昨晚事件发生后,18幢一位户主也立即将自己家里的两只大型犬一并交由警方处置。”

  家住新田园、下吕浦等地的市民昨天也纷纷致电本报,希望有关部门能对目前市区“流浪狗”问题引起足够重视。

  另外,记者了解到,市行政执法局曾经成立过一个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简称限养办),负责饲养犬办证审批,打预防针以及捕杀流浪狗的工作。然而据知情人透露,大约在5年前,这个限养办就“消失”了。记者昨天联系上“限养办”原主任倪孟峰,他表示“限养办”的工作现已移交公安部门负责。“有时在捕杀‘黑户犬’时得进入他人住所,行政执法局没有相应权力,所以在处理具体事务时有所限制。”倪孟峰说。

  那么,这个限养办是否真的不存在了?现在到底归由公安机关的哪个部门管辖?目前养狗是否还要办证审批手续?请继续关注追踪报道。记者 赵琛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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