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顾文剑
27岁的土方车司机因害怕乱倒渣土被处罚,在驾车逃走时,将一名劝阻者碾压身亡。昨天下午,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公诉人直指,“多拉快跑”和“随意倾倒渣土”已成为某些土方车追求利益而漠视生命的特征。
工人坠落遭土方车碾压
昨日13时30分,被告人刘家亭被押入第一法庭。27岁的刘家亭来自安徽寿县,文化程度为初中一年级。
起诉书称,今年1月8日19时左右,刘家亭驾驶牌照为沪AE6657的东风中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浦东新区龙东大道景明路店路口。该路口并非他的目的地,他从东方路龙阳路的一处酒店工地内运载了一车建筑垃圾,计划运抵龙东大道景明路附近倾倒。两地之间相距约7公里多。
公诉方认为,土方车之所以行驶至“半途”,是因为刘家亭欲将建筑垃圾倾倒在东侧的人行道上。但刘家亭此举遭到王某等市政工人的阻止,后者正在清理路面。证人证言显示,刘家亭询问了王某,“是否可以倾倒”,在得到否定答复后,将车往前开了100米停下来。王某将自行车摆放在土方车前面,阻止其离开。
“我害怕被处罚。”刘家亭说,在移开车子后,开始以“约20迈”的速度往前行驶。但王某跳上车,一只脚踩在车门外侧的踏板上,一只手使劲拍车门。“从王某跳上车到掉下去,约持续了10秒。”刘家亭说。行至科苑路碧波路路口时,土方车才被王某的同伴截住。
尸检报告显示,王某遭土方车左后轮碾轧,肢体多发性严重损伤,致使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听闻此节,旁听席上的死者家属失声痛哭。
辩称被害人处醉酒状态
公诉人认为,此案中,刘家亭主观上有“放任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刘家亭的辩护人称,对罪名没有异议,但其主观恶意小,属于“间接杀人”。“刘家亭在事发前后,误以为王某等人需要渣土来填补绿化带,其停车也并非乱倒渣土,而最终也没有倾倒渣土,其间,双方在沟通上产生误会,并导致王某跳上车。”辩护人说,“在尸检中,被害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0.78每毫克,接近醉酒。”
公诉人指出,由于土方车运输次数越多收益越大,因此“超速超载”和“随意倾倒渣土”成为土方车逐利的不二法则,由此导致土方车成为“马路杀手”。公诉人称,“原本停车接受检查的小事,最终酿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反映了刘家亭对于生命的漠视。”刘家亭当庭认罪并表示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