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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让疑犯独自赴医院疗伤致其逃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4日14:08  江南都市报

  民警让嫌犯自行疗伤致其逃脱

  事发德兴市龙头山乡南溪村  花桥派出所及办案民警被指不作为

  因为一点小事,德兴市龙头山乡南溪村一名男子被同村人砍伤,至重伤甲级,伤残七级。案发后,警方因未对暴力行凶者采取措施,致使嫌犯逃匿,至今未归案。

  昨日,受害人翁钢向本报反映其遭遇的同时,质疑德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民警玩忽职守,不作为。德兴警方接受采访时说,办案民警以为行凶者不会潜逃。有律师认为,德兴办案单位对嫌犯潜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办案民警涉嫌不作为,甚至涉嫌犯罪。

  事发:口角之争男子被同村人砍伤致残

  “现在,我的左脸已瘫痪,曾前往外省治疗,但没有治好。”伤者翁钢家住德兴市龙头山乡南溪村,4月11日傍晚6时许,他开车经过南溪村村委会门口时,发现同村村民程凤建的母亲推着程的小孩走在马路中间,因为车子喇叭坏了,他便下车告诉程凤建的母亲,这样很危险。在旁边开商店的程凤建听后很不舒服,和翁钢吵了起来,大家见状纷纷上前劝架。

  翁钢说,事后,他坐在一家食杂店与人聊天,这时,程凤建拿着一把菜刀站在自家店内叫嚣:“你敢过来,我就砍死你。”翁钢听后很不服气,于是走上前去,没想到对方真的砍了过来,将他的面部和胸部砍伤。“后来,我的一个亲戚上前去抢刀,程凤建才罢休。”翁钢说,其亲戚在抢刀的过程中,把程凤建的手弄伤了。

  翁钢说,他被砍伤后,因失血过多神志不清,后被送往德兴市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发现,翁钢面部和胸部多处骨裂、骨折。“经过三天的治疗,我胸部的伤有所好转,但因左面部面瘫,当地医院束手无策,我只好前往北京求医,但北京的大医院也无能为力。”

  5月20日,翁钢委托德兴市立凭律师事务所申请人体损伤伤情伤残鉴定。德兴铜都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翁钢的损伤为重伤甲级,其左面部重度面瘫,构成七级伤残。

  投诉:民警让嫌犯独自上医院致其逃脱

  昨日的采访中,翁钢表示,案发已近两个月,负责此案的德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却迟迟不予立案。“更为气愤的是,持刀伤人的凶手程凤建,竟趁着派出所民警让他去医院治伤时跑掉了。”翁钢说,程凤建因为手受伤,花桥派出所让他先到医院治疗。几天后,派出所才传讯程凤建,结果在做笔录时,程凤建手上又出血,于是办案民警再度让他去医院,结果程凤建趁机逃走了,“现在派出所还没有将他缉拿归案”。   

  “程凤建有案在身,办案民警为什么不跟随他去医院,我觉得办案单位在这件事上办案不力,办案民警严重失职。”翁钢说。

  花桥派出所:以为行凶者不会逃跑

  就翁钢的说法,昨日下午,记者向德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所长余接辉求证。余所长说,案发后,翁钢伤情严重,程凤建的手也受伤了,所以派出所让双方先疗伤,而后再调查此事。案发两三天后,程凤建从浙江治伤回来,派出所传讯了他,但在做笔录的过程中,程凤建的手血流不止,办案民警杨贞明就让他先去医院治疗,以为他不会逃跑。

  “为什么不派民警跟着他呢?”面对记者质疑,余所长称,派出所传讯程凤建时,他很快便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办案民警认为他很配合,所以他手出血时,办案民警就没有跟他去医院。余所长告诉记者,程凤建逃跑后,办案民警分析其在浙江治疗,曾前往抓捕,但没有发现他的踪影。目前派出所已将程凤建列为网上逃犯。

  对余所长的说法,翁钢很难接受,他表示,程凤建现在潜逃了,如果继续作案怎么办?民警怎么可以凭“想象和以为”办案?

  律师:办案民警涉嫌不作为甚至犯罪

  程凤建行凶时受伤,办案民警没有贴身跟随,而是让他自行前往医院,最终致其逃跑。对此,南昌市公安局一名分管治安的副所长说,程凤建行凶事件属于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出于慎重考虑,案发后,德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办案民警可以就打架一事对行凶者进行行政拘留,考虑到程凤建的手受伤,民警须跟随行凶者一同前往医院治疗或将其送往监狱的医院接受治疗,待受害人翁钢的伤情鉴定出来后,再将程凤建刑事拘留。

  省公安厅一名官员说,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办案单位德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和办案民警均属于严重失职。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律师认为,如果有证据表明此事属办案民警杨贞明个人故意行为,造成犯罪嫌疑人的逃匿,那么他的行为涉嫌私放犯罪嫌疑人;同时,作为一名办案民警,应当预见犯罪嫌疑人会脱逃,却在实际行动中没有采取相应的可控措施,造成嫌疑人逃匿,如果办案民警不是故意的,那么他的行为就属于严重不负责任,涉嫌玩忽职守。文/记者涂永辉 实习生彭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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