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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被越狱重刑犯杀害 被指受贿难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7日17:34  民主与法制时报

  囚徒越狱,被害狱警难洗清白

  □本报记者 李梦娟

  5月21日,这个日子李娇英永远不会忘记——这是她儿子林毅的祭日。4年前的这一天,24岁的林毅被两个越狱的重刑犯扼杀在办公室中。

  李娇英单手托着下巴,即便是没有哭,眼睛也是红肿着,直愣愣、茫然地盯着前方,一动不动。定格在她眼中的是最后一次见到儿子的场面。林毅一丝不挂,裹在一袭白布下,头脚两头各打了个结,安静地躺在殡仪馆里。

  而在这之前的几个小时,林毅的身上还穿了内裤和背心——他的外衣和裤子被逃跑的囚犯穿上。林毅死了,可他的双手仍被电线结实地捆扎着。

  酝酿阴谋

  一场杀人越狱的阴谋早就开始酝酿。现实中的越狱,虽不像风靡全球的美国电视剧《越狱》中展现的那样工程复杂,却也是精心设计。发生在福建闽西监狱的越狱“主演”则是两个22岁的重刑犯人。

  李璟炳:福建省霞浦县松城镇人,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于2004年12月23日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卓:河南省镇平县蔗山镇人,同样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于2004年9月17日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张卓供述,2006年2月的一天晚上,他在厂房加班,跟李璟炳抱怨:“加班很苦,哪里有命回去,如果能跑出去就好了。”两人一拍即合。趁没有人的时候,李、张二人就商量跑出去的方法。

  逃出去的主要“道具”是假发,李璟炳说,可以让他的女朋友刘丹丹带进来。犯人的计划一点点酝酿,他们等待的就是时机。

  2006年4月9日,李璟炳会见了母亲,他通过母亲要到了刘丹丹的电话。李母也给刘丹丹打了电话说:“我儿子想见你。”

  之后,李璟炳和刘丹丹通了电话。电话中,李璟炳告诉刘,5月9日和21日都是会见日,希望刘能去见他。刘丹丹选择21日去看他。

  在李璟炳看来21日是实施越狱计划最好的一天,这天是星期日,“人比较多”。

  刘丹丹按照李璟炳说的去开会见证。刘当时是霞浦县公安局沙江派出所的协警员。5月3日,刘丹丹利用职务之便以李的亲戚身份开具了会见证明,并寄给闽西监狱管教干部林毅办理会见手续,林毅以非直系亲属不能会见为由不予办理;刘又利用职务之便以李的未婚妻身份开具了会见证明,并再次寄给林毅办理会见手续,并获得了监狱有关部门的批准。

  5月20日晚,李璟炳得知第二天可以会见刘丹丹。他随即给刘打电话,要她连夜包车赶到监狱所在地龙岩市。

  刘丹丹找了个司机,往返要价2000元。刘嫌太贵,于是给李璟炳打电话,说能不能以后再去。李回答:“不管多贵,你一定要过来,钱我出!”李还嘱咐刘,让她带顶假发过来。

  刘丹丹问:“带假发干什么用?”李璟炳说:“监狱搞演出用。”

  命殒办公室

  第二天早上9:30,刘丹丹买了假发,藏在身上。到了闽西监狱门口,她给林毅打电话。林开着自己的雪佛莱轿车,将刘丹丹带进了监狱。

  在林毅的安排下,刘丹丹和李璟炳顺利会见,而会见的地点是林毅的办公室——一中队管教办公室。三人同处一室,李璟炳向林毅提出要求,叫张卓一起来会见。起初林毅并不同意,在李的多次央求下,林毅同意了,并说“晚一点(见)”。

  而此时的张卓已经准备就绪。5月21日早上7点,李璟炳给张卓一些白布,张卓则用这些白布把车间生产出的白色短裤接在一起,改成了长裤,并且穿在囚裤里面。张又找出车间生产用的细绳,李璟炳把细绳搓成一根70厘米长的4股绳子。9点多时,张卓在厂房没看见李璟炳,他知道,李璟炳去会见了。

  李璟炳的讯问笔录显示,上午11点,林毅带着李璟炳去厂房找张卓,刘丹丹则在办公室等待。

  张卓见到李璟炳后,两人会意一笑。“我想计划与实际情况一样,林毅也穿了一身便装,衣服鞋子都不必担心,逃跑应该会成功了。”张卓后来如是交代。

  林毅带着两个重刑犯返回自己的办公室,此时他丝毫没有察觉其中暗藏杀机。刘丹丹还在办公室里等待,林毅让两犯人进办公室并说:“抓紧点,时间不多了。”随后离开了办公室。

  张卓拿出绳子,在手背上绕了两圈,又使劲地拉了拉绳子,看绳子是否结实、顺手。刘丹丹看见后,以为要对自己下手,问李璟炳干什么?李说:“不要问,没事。”刘继续追问,李说:“别问,站在旁边看就行。”

  3人在办公室里待了大约5分钟,林毅返回办公室。李璟炳找借口支开刘丹丹,并将林毅留在办公室。

  刘丹丹出了办公室,门虚掩着,她还能听到里面的讲话声。突然,门被关死了。紧接着,她又听到“咚咚”两声,像什么东西掉在地板上。她意识到,他们对林毅动手了。门外的刘丹丹没有呼叫也没有制止,她“吓得蹲了下去,蹲一下,又站起来”。

  而在办公室里面,则是3个年轻人你死我活的搏斗。张卓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勒住林毅的脖子,但绳子一勒就断了。两人又一起掐住林毅的脖子,把他按倒在地。林毅挣扎了几下,最终没有拼得过两个犯人。

  李璟炳计算过,他们要想成功越狱,就必须把林毅杀死,林毅的死能为他们换来5个半小时的逃跑时间。

  因此,“怕林毅没死”,他们还要把林毅捆绑起来。李璟炳让张卓寻找绳子,他把林毅的衣裤脱下,穿在自己身上。张卓在办公室找到两截电线,交给李去捆绑;同时,张卓换衣服。两人配合得很默契。

  他们做完一切,只花了十几分钟。刘丹丹再次看到他们时,李璟炳穿着林毅的黄色长袖衬衣、黑色裤子和黑皮鞋,张卓穿着红色T恤和那条自制的白色裤子。李璟炳戴上假发,拿起林毅的两部手机,还有车钥匙。

  3人上了林毅的车,李璟炳驾车,他按照刘丹丹来时的路线,顺利地通过了几道关卡。路上,他们还加了油,从容地去了洗手间、买了些吃的。直至当晚10时许,在警车的追击下,行驶了600多公里的李璟炳迎面撞上一辆货车,3名犯罪分子最终被擒获。

  因何而死

  这起越狱案破获后,福建省政法委作出决定,对抓捕“5·21”闽西监狱逃犯的相关部门给予了表彰。

  狱警林毅,不仅没有得到表彰,反而一时间成了批评的对象。他的死因成了各方猜测的重点。

  “案发当天晚上,有人提醒我们,他们在散布一些话,你要小心。”林毅的父亲林金瑞当时还不信。果真,第二天就有人说,林毅是为财而死,林毅接受犯人3000元的贿赂。

  警方从李璟炳的裤袋中搜出近3000元现金,实际上,李璟炳穿的正是林毅的裤子。因此,有人认为林毅受贿3000元。

  “后来法院审理,我才知道这个钱是哪里来的,要不我哪有证据证明我儿子没有这个事。”

  法院查明,在逃跑期间,李璟炳给他的母亲打电话,让其母亲马上存3000元钱在刘丹丹的卡上。他们在漳州下了高速后,到高速路出口处的邮政储蓄银行将3000元取出。

  更让林金瑞痛心的是,监狱领导说林毅和刘丹丹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才导致了罪犯的脱逃,并且要尸检证明有没有这回事。为了证明儿子的清白,林金瑞同意进行尸检,他起初还瞒着妻子。事后,其妻李娇英认为:“孩子都已经走了,怎么能这样诬赖我的孩子呢?我一直不同意尸检。”

  尸检过去一个多月了,“我们跟他们要尸检报告的时候,他们对我们很无理。后来要回来尸检报告,但报告上并没有体现精子这块的异常情况。”

  这个令人极为关注的桃色传言,最终不攻自破。刘丹丹向警方供述,5月21日那天,“是我第一次见林警官”。

  然而,第三种说法却是林金瑞难以驳倒的。龙岩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李璟炳多次跟林毅套近乎,并让其帮忙办理与被告人刘丹丹的会见证,许诺在会见时被告人刘丹丹会带5万元现金让林毅去跑关系以便开(美容)店。”

  林金瑞夫妇去闽西监狱讨要儿子死亡的说法,对方以起诉书中的这段话为由,认为林毅是因为贪恋5万元被杀的,所以不能评“因公牺牲”,只能算“正常死亡”。

  林金瑞的代理人庄道鹤认为,起诉书中的这句话出自其中一个罪犯的口供,不足采信。而且在3个罪犯中,只有张卓提到了这种说法。

  林金瑞还透露了一个细节:“5·21”案发当晚,逃犯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收押,但第二天凌晨却被转移至闽西监狱。“作为涉案单位,闽西监狱局应当回避。如此审出的犯人口供可信、可靠吗?”

  难讨说法

  为了给儿子讨回公道,林氏夫妇走上诉讼道路。2007年11月,林金瑞状告福建省司法厅、民政厅,要求给林毅开具《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并按规定发放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法院没有受理,但在这之后,福建省司法厅给林金瑞的代理人庄道鹤出具了《关于要求给林毅开具〈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有关问题的复函》称:“林毅身为监狱人民警察,私带非会见罪犯到非会见场所与社会人员会见,其行为违反了《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因此不符合《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关于因公牺牲的评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因公牺牲。”

  林金瑞是福建闽江监狱的退休干部,他认为,监狱管理混乱、监控不严、领导失职,林毅出事绝不是偶然的。

  有知情人士透露,在“5·21”案发前的一个月,闽西监狱出现一桩袭警案。闽西监狱是福建省文明监狱,这里关押的多是重刑犯,厦门远华走私案中不少案犯就羁押在此。而林毅出事时,恰逢闽西监狱向司法部申报全国文明监狱。

  此后,林金瑞又向龙岩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龙岩中院将案子交给新罗区法院。最终法院没有受理,理由是林毅是公务员,不能按照工伤死亡处理。

  “即便按他们说的,没有过错就是烈士,林毅有过错,难道因公死亡也不够吗?他是在办公室被杀害的。”这个问题一直纠结着林金瑞。

  林的另一位代理人顾征表示,退一步讲,林毅有责任,我想这种责任不可能是因为故意所导致的,只要不是由于故意导致的,由于过错导致的,或者一般过失导致的伤害,“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工人,由于误操作导致了伤害,就可以享受工伤赔偿”。

  闽西监狱的一位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林毅的死因是不能放在桌面上说的,他的死亡是由于个人的原因,有些事情是无法查清楚的。林毅的母亲李娇英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她多次找到省监狱管理局的领导,要求给林毅评定为因公牺牲,省监狱管理局无法给林毅之死下结论,也无法给个什么说法,既然两名罪犯已经被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就等于已经给她一个说法了。”

  林金瑞一直不停地讨要说法,单位的领导劝他“不要闹了”。儿子死后,林金瑞的单位曾给他5万块钱,被林拒绝:“我单位跟这个事件没有关系,这不是钱的问题。”林认为,这是闽西监狱的“狡猾”手段。

  “钱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失去独子的李娇英说,“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是想为儿子的死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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