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贵港讯 (记者 王荣军)因被指上自习时“丢东西砸人”,贵港市覃塘区樟木第一初级中学(以下简称樟木一中)的初二学生周明(化名),被班主任韦某体罚,导致脑部受伤,已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去3万余元医药费,至今还未痊愈。6月3日之后,对方称没钱再支付医药费,这让家长左右为难。主管部门已介入协调处理此事。
老师将学生“罚”进医院
6月7日中午,记者在贵港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病房见到了16岁的周明,他的精神较差,向记者讲述被打经过时声音很小,他说如果大声说话会感觉头疼头晕。
周明说,4月21日晚8时左右上第二节自习课时,坐在他后排的一名男生丢出一支笔,砸中了坐在他前排的一名女生,墨水溅到了女生衣服上。“那个女生以为是我丢的,就和我理论。”周明说,在争执过程中,班主任韦某走进教室,女生向韦报告了此事。随后,周明和那名后排男生被一起叫到了教室外。面对韦某的询问,周明和后排男生都否认是自己所为。
“见我们都不承认,韦老师发火了,他狠狠地扇了我两耳光,踢了我几脚。后排男生也被打了一顿。”周明回忆说,在教室外被打后,他为自己辩解,但韦某不相信,又带他去办公室。在办公室,韦某又打了他一顿,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目眩。
从办公室出来后,周明想把此事告诉父母。由于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周明也没有电话联系父母,于是,他悄悄翻围墙出了学校,步行三四公里回家。
周明的父亲周敏良说,当晚儿子回家后神情恍惚,鼻子里还流出血来。等到第二天天一亮,他马上送儿子去樟木卫生院治疗。4月24日,周明被转到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
学校方面避谈此事件
记者在医院的诊疗记录上看到,医生对周明的诊断是“轻型颅脑损伤:脑震荡、颅底骨折”,此外还有“双大腿多处软组织挫伤”。
周敏良说,事发后,学校和打人老师没有主动提出承担医药费,于是他先后向覃塘区教科局、贵港市教育局反映此事。在主管部门的过问下,樟木一中答应由学校和韦某一起承担医药费。截至6月3日,学校和韦某共支付了3万余元医药费,另外还给了周明1000多元伙食费。
周敏良拿出一叠医院催款通知单说:“以前医院一下催款通知,我打电话给学校,他们就把钱送过来。但从6月3日开始,我多次打电话给校长和韦老师,他们都说没有钱了。现在我们已经欠了医院1000多元钱,再不交钱,孩子的正常治疗就得不到保障了。”
据了解,经过治疗,周明的病情已有好转,但仍时常感觉头疼、浑身无力、嗜睡。
6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樟木一中了解此事。在校门口,应门卫要求,记者先后拨打了闭校长和韦老师的手机。听说记者要采访此事,两人都称“不在学校,不方便接受采访”,便匆忙挂断了电话。这时有一名学校教职工走出校门,记者询问闭校长在不在,他说在。记者于是来到校长办公室,办公室门开着,隔壁的会议室里有一群人正在开会。记者说明来意,一男子称“校长不在,不接受采访”。见记者没有马上离开,会议室里的人立刻结束会议,快速下楼而去。
主管部门称妥善处理
6月8日,覃塘区教科局办公室一陈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樟木一中老师打伤学生一事,该局十分重视,并专门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但由于周明还没有出院,有关情况还需核实,因此目前还没有形成最后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教育学生要注意方式方法,打人肯定是错误的。韦老师可能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陈说,事发后,教科局责成学校妥善处理此事,特别要求保障周明的治疗费用。目前已经支付的3万余元医药费中,韦某出了一小部分,学校垫付了大部分。
对于周明的医药费,陈表示,教科局会与学校联系,让学校尽快解决此事;对韦某打伤学生的行为,教科局在调查清楚后也会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