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莱芜6月10日讯 莱芜某学院两名学生打架前立下“生死状”,盖章签字后不忘找上两名证明人,随后,田某用剪刀刺伤郑某致其轻伤。近日,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田某批准逮捕。
田某与受害人郑某均为莱芜市某学院07级学生,平时关系还算不错,两人在宿舍喝酒时因琐事发生口角,刚要厮打就被同学拉开。可两人都觉得吃了亏,不肯善罢甘休,于是相约一对一单挑,出现任何后果对方均不需负责,两人立下“生死状”并签字,为了保险起见,还找到同学薛某、孙某一起签字作证明人,随后两人回到宿舍厮打,田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剪刀刺入郑某腰部后畏罪潜逃。经法医鉴定,郑某伤情已达轻伤,莱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田某批准逮捕。
“两个学生打架前还立下‘生死状’真是闻所未闻,法律意识不强是导致惨剧发生的根本原因,幸好郑某伤口不深,没有伤及性命,否则就真太可惜了。”莱城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田某的认罪态度不错,也很后悔当时头脑一热酿成大错。
(闫秀玲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