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胜诉的判决书,听着楼下依旧“嗡嗡”叫的水泵,昨天,杨年芳仍旧难以入睡,为何花精力打赢官司,噪音还是难除,难道开发商违规安置的泵房,拆起来就这么难吗?
杨年芳是东西湖区吴家山田园芳邻小区2号楼居民,近年来,她为楼底下的水泵噪音问题,几乎踏破各级部门门槛,“打官司,做噪声监测,找人大,能找的都找了”,近日,她又向本报反映了目前所遇到到噪音困境。
杨年芳说,2006年,她花费十余年的积蓄,购买了这家小区的商品房。入住新房不到一年,烦恼就接踵而至。杨年芳住在一楼,底下是个架空层,设计是车库。小区人员最开始在车库里施工,杨年芳还以为是做健身器材,没有理会。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施工人员建了一座水泵房。只要泵房运转,杨年芳一家难以清静, “尤其到了供水高峰,那种声音令人难以忍受,屋里人根本没办法睡。”其中有一段时间,杨年芳只好晚上在客厅打地铺,那样稍微隔噪音稍稍远一点。
为了除掉噪音,杨年芳多次找到开发商武汉靖安建筑公司负责人投诉,对方要么搪塞,再就被逼急了,要她去做噪声检测,超标了就马上拆。
听到这句话,杨年芳一想也对,口说无凭,需要找权威部门定。据了解,受噪音影响的还有另外二家邻居。大家向环保部门投诉后,东西湖环保局派出环境监测人员,经现场测式,三家住户区域的噪音均超标,而噪音源就是车库内的供水泵房。
法官判处水泵房
“斩立决”
一位居民拿着噪音超标报告找到开发商,没想到对方仍然不认账。杨年芳一气之下,曾将泵房外的电源弄断,但随即就被恢复。
杨年芳认识到,强拆不行,只有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她文化水平不高,为弄清法律程序,专门找到律师事务所咨询,“花了30块钱咨询费,问清了所有的道道。”最后,杨年芳又花了50块钱,请人帮忙写了一份诉状,状告开发商,随后,另外二家也相继递交诉状,一起打这场噪音侵权官司。
2008 年5月,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发商武汉靖安建筑公司在庭上辩称,住户的检测报告是以前作出的,之后对高压泵做了改进,现在的噪声值是否超标不清楚,检测报告不真实。
庭审中,法院阐明,环境噪声侵权属于特殊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倒置,被告应对其安装的高压供水水泵发出的环境噪音是否超标实证,但是开发商对噪声是否超标没申请鉴定。
2008年9月,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家住户各获赔精神损失费 3000元,并判令拆除高压水泵,逾期未拆除,按每天30元对各住户赔偿。判决后,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上诉,判决随后生效。
一纸判决令法院
陷入两难
拿着法院鲜红的判决书,杨年芳以为可高枕无忧,等着开发商拆水泵,然而情形却并非料想的那样。开发商派人拆除了供水泵房的部分设施,作了改进,但机器仍在里面运转。本月7日上午,记者在杨年芳家中,未听到很大的噪音,杨年芳说,“主要是在用水高峰期,现在声音比以前低了,但是噪音还存在,到了晚上10点钟后,就显得特别刺耳。”她尤其不理解的是,法院明明判的是拆除高压水泵,实际却变成整改,生效结果打了“折扣”。
每逢该院双月的院长接待日,杨年芳就拿着判决书,要求执行到位,“院领导的回答都蛮好,但最终都没有下文。”
本月7日,记者就此事到东西湖区法院采访。该院办公室负责人以要上级法院批准为由,婉拒了采访。但该负责人证实,当事人确在院长接待日上反映过此事。
从个人角度出发,该负责人谈到,法院具体执行案件过程中,需要处理一些矛盾。例如拆除水泵后,要是没水用的居民反映停水问题,又该怎么办?
对此,杨年芳等居民表示反驳:这座建在车库里的泵房,不是为这栋楼居民供水,而是为相邻另一栋楼提供水压,受益者也不是本栋楼居民。记者在法院的判决书里也看到这样的描述,水泵房是为田园芳邻小区1号楼供水使用,不是为原告利益安装。他们认为,开发商如此设计,根本就欠考虑,完全应该迁至别处重建。“开发商通过绑架那栋楼居民的用水权益,来损害我们的利益,这又合适吗?”居民们表示,所有该走的程序都走了,如果还是这样的结果,是不是还要再检测,再打官司呢?那样,岂不是很可笑。
东西湖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夏队长一直关注此例噪音侵权案。在居民打官司之前,他曾受委托,深夜到居民家里作噪音监测报告。夏队长说:“当时坐在屋里,能明显感到噪音超标。”对居民还想测噪的想法,夏队长认为没有必要。他表示,就算噪音在标准值内,如果居民认为有影响,同样有要求降低噪音的权利。关于噪音污染,人的实际感受比较重要。而进入到法院执行阶段,法官则要把握好尺度。 记者 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