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史周)知道老板夫妇被网上通缉后,便为其提供藏匿住所和车辆,并积极为其“平事”。不料,老板夫妇一落网,便供出了他的“效忠”行为。
2009年7月16日,四平市公安局对营口鑫易达矿业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
7月24日,警方对涉案在逃的某企业负责人张某、徐某夫妇网上通缉,承诺提供张某、徐某其中一人藏匿线索者,成功抓捕后,奖励10万元;提供二人藏匿线索者,成功抓捕后,奖励20万元。
7月末,张某的手下、26岁的四平人王国宾在营口从其朋友褚某处得知网上对张某、徐某分别悬赏10万元缉捕的信息。
王国宾决定“效忠”老板,为徐某在山东省文登市租赁了一处住房,购买了生活用品。并多次往返于辽宁、江苏、安徽、北京等地,串联找人为张某和徐某平事,并将张某和徐某为平事提供的50万元费用交与办事人。
10月下旬,徐某让王国宾在北京用7.4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并由王驾驶到江苏省徐州市,将张某接到了文登市徐某的藏匿地点。此后,张某和徐某夫妇一直利用该车逃避警方的追捕。
11月,张某和徐某落网,二人交代了王国宾帮助其藏匿的过程,并提供了王与梨树县胜利乡一农户家关系比较密切的信息。得知该线索后,警方立即布置对该农户家进行布控。
12月1日,王国宾驾驶一辆轿车来到该农户家,被警察抓了个正着。
近日,法院对王国宾案一审判决,认为其行为构成窝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