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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宅基地纠纷连砍邻家四口致1死3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9日04:30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邻居的台阶建到了自己的地盘上,还扬言“就欺负你又怎样”。男子火冒三丈,转身进屋,竟找出西瓜刀连砍邻家四口,致一死三伤。昨日上午,被告人林顺松犯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为出恶气砍杀邻居

  据指控,被告人林顺松今年41岁,是荔湾区南漖经济联社广宁坊人,自出生就与被害人陈某一家互邻居。2009年8月2日上午8时许,隔壁陈家正在修建大门台阶,林顺松见修过了界,可能导致他家门前排水不畅,遂上前让陈某把台阶往后缩50厘米。不料,陈某的妻子竟上前用粤语骂道,“我看你都没钱建的啦!就欺负你又怎样?”

  林顺松自认有理在先,对方却如此蛮不讲理,回家躺在床上越想就越气,起身拿起一把西瓜刀就冲向对门。先向背对着他正指挥两名工人施工的陈某连砍三刀,致其重伤;接着转向在场欲护儿的陈母,陈母右手掌被砍断掉地,颈动脉受创失血过多当场死亡。陈妻见状,速从家中拿出扁担上前帮忙,也被砍至轻伤。陈某的儿子走到门口,正欲往回跑时被砍了一刀致轻伤。陈某的女儿闻声匆匆下楼,见势躲回楼上报警,遂逃过一劫。

  事发后,林顺松的侄子赶来将其拉回家中,随后开摩托车带其到东山区派出所自首。据其侄子在证词中称,“舅舅跟我说,终于出了口恶气!”

  凶手家属避走他乡

  辩护人指出,林顺松没有主观致人死亡的故意,但在邻里相处过程中,由于经济条件的差异,林一直处于弱势的一方,受到对方言语刺激才一时冲动,才持刀伤害对方,因此应定性为故意伤害。

  此外,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91万余元。林顺松称自己积蓄不多,房产也是父亲的,但可以把村里每年分红的几万元赔给陈家。并称自己尚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家人因为害怕陈家报复都避走他乡。

  据悉,此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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