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政府文件,哄骗群众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将他人委托其办理养老保险的3万多元款项据为己有。6月17日,张胜喜因诈骗罪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9年4月初,张胜喜自行成立“黑龙江省唯家爱民中心”,自任主任。在此期间,张胜喜伪造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退养和收养孤寡老人文件》、《荣誉证书》各一份,对外称“黑龙江省唯家爱民中心”是黑龙江省民政厅的下属单位,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社会无业人员,不受地域户口限制,只要每人一次性缴纳人民币3.5万元,自2010年1月15日,每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800元。
张胜喜认识李某后,逐渐取得李某的信任。在张胜喜提出可以帮助李某母亲办理养老保险时,李某便在张胜喜开办的“中心”缴纳了3万余元。不久后,李某拿着母亲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票据到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时,发现没有缴纳记录,随后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宝琨王江辛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