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投注站偷彩票中2万大奖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2日05:34  河北青年报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李媛 通讯员时保喆)偷走朋友店内彩票—中奖—以他人名义领奖—自首—被判刑。这段看似离奇的经历,真实发生在石家庄栾城的“彩迷”晓鹏(化名)身上。

  日前,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晓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1万元。

  “捡”走彩票中2万大奖

  24岁的晓鹏是栾城县人,初中毕业后开始在石家庄打工。

  和很多年轻人一样,手头有钱的时候,晓鹏喜欢买几张彩票碰碰运气。彩票买得多了,晓鹏便和一个彩票投注站的老板熟识起来,经常趁买彩票的机会与店员聊天。

  2009年1月15日19时许,晓鹏在彩票站帮店员刘某收拾东西时,忽然发现店内椅子上放着几张彩票,彩票上的时间是当天的。当时,他自言自语地说了句“怎么是今天的啊”,然后就将彩票装到自己兜里。

  “就觉得是个便宜,不捡白不捡。”即使在法庭上,晓鹏还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偷,而是捡。

  当晚,晓鹏等人一起到彩票站老板杨某家吃饭。21时许,晓鹏想起拿走的彩票要开奖,就到杨某家的电脑上查询了中奖号码。这一查,让他不禁偷着乐——这组20倍投注的彩票,共中了2万元大奖。

  难捱煎熬 “彩迷”自首

  第二天,晓鹏称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了,叫上朋友苏某和他一起去彩票中心领了奖。

  刚走出大门,晓鹏就接到投注站刘某的电话,问他是否见过那几张彩票,他当即否认。

  原来,晓鹏偷走的彩票是投注站一个老顾客打电话托刘某为其购买的。得知彩票中奖后,刘某还高兴地给该顾客打电话告知中奖消息,却发现彩票不见了。

  随后,彩票站老板杨某打电话报警。

  领完奖回去后,晓鹏看到了彩票站门口的警车。越想越害怕的他选择了回老家避风头。

  今年3月17日,因实在无法忍受内心的煎熬,晓鹏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了2万余元奖金。

  随后,晓鹏因涉嫌盗窃罪被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奖金计入盗窃金额

  庭审中,晓鹏及其辩护律师认为其盗窃数额应按盗窃彩票面值计算。

  对此,公诉机关提出反驳。公诉人认为,彩票是一种特殊的有价凭证,拥有彩票,就有可能中奖获得收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用盗窃的彩票进行兑奖,所产生的奖金收益,应计入盗窃数额。

  经合议,法院将涉案金额认定为20040元。

  法院审理认为,晓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盗窃彩票站的彩票,并对该中奖彩票进行兑奖,取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据相关量刑情节对其做出上述判决。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彩票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