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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挪用公款5700万豪赌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3日02: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为还赌债,广州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肖先敏伙同公司财务人员,疯狂挪用公款5700多万元,最终仅归还了10万元。昨日,54岁的肖先敏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被追缴5700多万元违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1998年4月至案发,肖先敏担任广州外轮供应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该公司管理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表决审批,负责大宗资金划拨审批等。1999年8月26日至11月3日,肖先敏经与财务副总江某合谋,利用职务之便,以业务需要为名,先后7次挪用广州外轮供应公司人民币36.3万元用于六合彩赌博,同年11月5日,肖先敏归还了26.3万元。1999年8月至2003年11月间,肖先敏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9次从广州外轮供应公司、广州市外轮物资公司、广州碧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将5756.4万元转到其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澳门赌债,个人债务以及用于其负责的私营企业的经营等。2009年6月14日,肖先敏向荔湾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在此前的庭审中,肖先敏曾辩称,1999年时公司已发不出工资,他希望以赌博的方法为职工赚资金。其称自己曾于1999年初以1.6万元的年终奖在澳门赌博,赢得20多万元,这笔钱后来被用于给员工发工资。2000年之后,公司已负债6000多万元,他多次以公司名义借债,再前往澳门豪赌,完全是希望以此方式尽量为公司填补债务。而公诉方则认为,其辩解苍白无力、毫无根据。昨日的判决并未对这一问题进行说明,但认定肖先敏有自首情节,遂酌情从轻处罚。肖先敏表示,要考虑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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