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记者获悉,北理工后勤集团食堂经理郭玉生贪污饭费5.8万余元,被市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郭玉生利用其担任后勤集团饮食中心教工食堂经理的职务便利,采用隐瞒不报、故意漏报、伪造财务报表等方式,私自截留食堂现金收入5.8万余元。北理工食堂各卖饭窗口除设有打卡机外,还配备有两台现金收款机。郭玉生从两台现金收款机中截留3.4万余元,通过伪造报表侵吞公款2.4万余元。
据了解,郭玉生贪污的行为,最早是被学校财务发现的。2009年3月10日,郭玉生到财务交食堂的营业额,现金大概有900多元。当时会计提出让郭玉生将风味餐厅和职工餐厅的现金分开,于是郭玉生便很随意地将现金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200元,另一部分700多元。会计觉得郭玉生把营业额分得太整了,便对他产生了怀疑。后来会计将此事向领导进行了汇报,领导立即让会计核查餐厅的相关单据。
会计在核查了2009年3月份的单据后,发现郭玉生上交的现金比单据上的记录额少很多。会计又继续核查了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期间郭玉生的交款情况,并发现郭玉生交钱的情况,跟另一名员工手工记录的收款情况以及厨师长制作的回收明细表的对不上。会计将情况汇总后,上报给了主管领导,领导立即向检察机关举报,食堂“蛀虫”终于东窗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