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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女儿前男友非法同居 因琐事欲将其杀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13:00  三秦都市报

  三秦都市报讯(记者晁阳 实习记者 宋雨 通讯员 何铁柱) 母亲为女儿招婿,由于其和女儿没有共同语言而分手,自己却乘机与之勾搭成奸,后又反目成仇欲将其杀死。昨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提起公诉。

  2008年4月份,40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本村村民宋某的介绍下,为其大女儿井某介绍了在河南打工的对象陈某,陈某与其女儿交往一段时间后,因二人无共同语言,差距太大,遂终止了恋爱关系。期间,李某与陈某勾搭成奸,为了达到长期在一起的目的,李某便将陈某认作自己的干儿子,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并在山阳县城、法官乡等地,非法同居。2010年2月,二人租住于商州区汽车站对面一小旅店,次日晚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李某遂怀恨在心,趁陈某熟睡之机,用一水果刀猛刺陈某的颈部,陈某痛醒后奋力挣脱从门中逃出。该旅店店主等人及时赶到,制止后遂报警及拨打120紧急救护,陈某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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