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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司机连撞6车致1死多伤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3:14  扬子晚报

  今年春节前的一个晚上,扬州市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孙某醉酒驾车,连撞6车,酿成一死多伤的惨剧。1日,孙某被扬州市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这在扬州尚属首次。庭审中,孙某连说9声“对不起”,含泪发出“醉酒驾车,害人害己害社会”的感慨。昨日,孙某被扬州中级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有期徒刑11年。

  保安部长雨夜醉驾造成一死多伤

  今年2月10日,离春节已经没几天时间了。在扬州一家大公司担任保安部部长的孙某和几个朋友约定晚上一起吃饭。晚上6点多钟,五六个人开始吃饭喝酒,没多久就把带来的两瓶白酒喝掉了,觉得还不尽兴,又买了一瓶喝掉了。8点多钟,酒足饭饱后,大家准备“打道回府”了。因为当晚下着雨,又喝了不少酒,其他人陆续打车或者找朋友来接走了,孙某是开车来的,开始也想打车回家,不过等了一会儿没有打到车,就决定“冒险”开车回去。

  哪知,上车后不久就意识模糊了,撞了6辆车之后才停了下来。据目击者称,当时孙某的车前盖直冒白烟,车内有很浓的酒味。经查,孙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的标准。孙某事后表示,在家他从不吸烟也不喝酒,当天参加应酬,多喝了几杯,开车后就意识不清了,直到第二天在看守所才知道撞人了。

  属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引激辩

  孙某案的定性,成了法庭上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孙某的辩护人提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孙某,值得商榷。”其辩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必须具备“主观上的故意”,然而孙某醉酒驾驶尽管存在交通违章的主观故意,但不存在导致一死多伤危害后果的主观故意。

  公诉人则反驳说,对造成一死多伤的结果,尽管孙某主观上不直接追求这一结果的发生,但存在间接故意。首先,孙某当时明知道喝多了,并且也想过乘坐出租车回家,但最终放弃了乘坐出租车,而是自己开车,同时他也知道酒后驾车是危险的,也是违法的;再者,事发时是夜晚,且下雨,客观环境更加不适合酒后驾车,但他却选择酒后驾车,这就说明他对结果的发生有间接故意。另外,从孙某连续肇事又连续逃逸这个过程来分析,也属间接故意,这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要件。

  47岁的被告满头白发连说9声“对不起”

  孙某今年47岁,但满头白发和憔悴的面容让他看起来足足有60岁。旁听席上孙某的朋友透露,孙某当过兵,转业回到扬州后,经过多年努力成了一家大公司的中层干部,平时为人和善,“以前他的头发是黑的,如今变成了白发,是因为车祸后心理压力太大,太内疚了。”

  孙某家里有年迈的母亲,还有上大学的孩子,妻子在家没有工作,庭审时前来旁听的孙某家属一直泪流满面。在对案情做陈述时,孙某对自己的罪行表示非常后悔,带着哭腔说:“对不起被害人,对不起被害人的家属,对不起我的单位,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对不起亲朋好友,对不起我加入了20多年的党,对不起培养过我的人民军队……”一连说了9声“对不起”。

  法院审理认定,孙某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孙某表示,是不理智的应酬方式害了他,“醉驾害人害己害社会”。“这些天来我内心一直是痛苦和不安的,这种痛苦和不安将会伴随着我的一生。”他现身说法,奉劝司机朋友“开车别喝酒,喝酒别开车,不要因为几两酒毁了自己一辈子”。庭审结束后,孙某含泪朝旁听席深深鞠了两个躬。蒋华 沈兆明 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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