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学校长受贿39万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1:57  正义网-检察日报

  忏悔人:朱五华

  原任职务:江苏省盐城中学校长兼党委书记(正处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1月26日,被江苏省阜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6月25日,盐城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犯罪事实:朱五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建盐城中学相关建筑工程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于2002年至2009年先后13次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的贿赂共计39万余元。

  十年前来阜视察工作,十年后来阜接受审查

  我的犯罪事实主要是在盐城中学南校区建设中接受建筑商的贿赂。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我万分后悔,现在整天只能以泪洗面。

  十年前我到阜宁是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来视察工作的,没想到,十年后再来,却是以一个罪人的身份来接受审查。面对落差如此之大的巨变,我痛感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盐城中学,对不起自己的学生,对不起自己的亲人。

  我是一个教育工作者,受党教育多年,曾经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很多的荣誉和光环,但我没有珍惜这些荣誉和光环,致使自己晚节不保,不仅自己名誉扫地,也给组织抹了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现在家人都受了我的影响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我爱人平时对我帮助很大,要求也很严格,但我没有能听从她的意见。她的“朱五华啊!朱五华,你哪一点对得起我?我叫你与老板们要清清爽爽,他们给你的钱我一次又一次催你去还,你都没还,你哪一点对得起我”的哭诉声,像锤子一样敲打着我的心灵。我知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贪婪和私念造成的,可现在悔之晚矣。

  在荣誉面前飘飘然起来

  在任职期间,我获得了许多荣誉,能否正确对待荣誉成了我如何做人的一块试金石。应该说,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没有群众的扶持,没有组织的关心,个人的本事再大也注定是一事无成。只有把个人的努力融入到组织和群众中,才会有无尽的力量。

  而我在荣誉面前却盲目地飘飘然起来,自我膨胀,逐渐失去了自我。具体表现在工作中自以为是,倾听群众特别是来自一线教师的声音少了,自己发表高谈阔论的多了;与同事、下属协商的少了,要下边按指示办的多了;开会时由同志们畅所欲言发表意见的民主少了,任由自己拍板决定的事情多了。对这种潜移默化的蜕变,我自以为工作能力强而洋洋得意,实际上已迈上了独断专行的道路,也为今天的犯罪埋下了祸根。

  在觥筹交错中逐渐失去了警惕

  2002年初,当盐城市政府把盐城中学南校区建设作为政府的“一号工程”时,我曾下决心要克服资金短缺、人手不足等诸多困难,努力完成任务,向政府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我也曾告诫部下,一定要清正廉洁,不要楼房建起来了,人却倒下了。可不幸的是,我自己在物欲横流中失去了控制,私欲膨胀,逐步滑向了犯罪的泥潭。

  从2002年到2003年秋季,正值盐城中学南校区第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之际,由于一切都在筹建之中,当时连吃饭和洗澡都比较困难。这个时候,徐某等一些老板向我发出了试探性的进攻:先请我吃饭,然后又发展到吃完饭再洗澡。就这样,在觥筹交错中,我逐渐失去了警惕。

  随着交往的增多,看着这些老板们一掷千金的派头,我心里逐渐失去了平衡。心想,这些老板们文化程度不高,只是小学或初中毕业,凭什么他们就那么有钱,而我做了那么多事,却远远不如他们?心魔是最大的魔鬼,一旦心理失衡,就像一幢根基不牢的大楼,有朝一日势必会轰然倒塌。我的这一想法为日后犯罪开启了大门。

  我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后,这些老板们发起了第二波进攻,开始在节假日时以各种借口送钱给我,先是中秋节送1000元,然后是春节送2000元。对于这些,我一开始还能拒绝,可到后来就发展为安然自得,认为这是社会“潜规则”,况且老板做一个工程能赚很多钱,拿出一点来也是应该的,认为这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心理防线一旦失陷,千里之堤毁于一旦就成必然。今天收1000元,明天收2000元……我就这样从失去警惕发展到麻木,最后滑向犯罪的深渊。

  痛失了组织上一次又一次挽救的机会

  2009年3月底,我开始知道组织上要审查盐城中学南校区基建存在的问题,后来明朗化就是在查我,一直到7月9日盐城市委主要领导找我谈话。在这期间,我没有主动地说清自己的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失去了获得组织挽救的机会,现在想起来懊悔万分。从3月底到7月初有100多天的时间,说明组织上对我有足够的耐心,也给了我足够的机会,但我都未能把握住,这一切都怪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

  我在前期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已退休几年不会再查到我头上,到后来风声越来越紧,我也害怕起来,恐惧起来,开始认真排查自己的问题。但我这时排查问题的目的和动机不纯,找出问题后不是主动向检察院、纪委等有关部门坦白交代,而是想方设法通过私下退还贿赂款,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来蒙混过关,结果却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一道理在自己身上得到了验证。面对现实,我认罪服法,决心痛改前非,竭尽晚年的微薄之力,再为人民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受贿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