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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贩子殴打铁路警察被判刑2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6日03: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武胜7月5日电(刘忠俊 邱海鹰)5日,四川武胜县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票贩王某殴打铁路警察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2月19日14时左右,武胜县烈面镇发生一起恶性重大袭警事件。成都铁路公安局重庆公安处民警陈科宇在武胜县烈面镇侦查倒票案时,被王某用钢筋砸成重伤,经鉴定颅骨损为十级伤残。案发生后,王某在家人劝说下,于次日到烈面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犯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后悔,并与其家人积极配合医治被害人陈科宇,同时自愿赔偿陈科宇经济损失22万元,取得了被害人陈科宇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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