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詹琦 通讯员张淑明 魏端)男子冒充黄陂区副区长谎称帮忙争取扶贫资金索要“公关费”,黄陂一村干部信以为真竟将2.2万元现金汇入“区长”指定账户。昨日,涉嫌诈骗罪的徐绪江被黄陂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黄陂检方介绍,今年47岁的犯罪嫌疑人徐绪江,家住红安县城关镇中徐村九组。今年5月初,为了骗取财物,他突发奇想,通过查找地图册、114查号等方式,打听到黄陂区有关农村家园建设和扶贫村的情况,同时获取李集街某扶贫村党支部书记姓名及电话后,徐自称是黄陂区分管农业的副区长,谎称可帮该村争取到数十万元扶贫资金,但需要一定的“公关费”,要求该村支部书记余某尽快把钱打入他指定的账户。
5月12日,信以为真的余某向徐绪江指定的银行卡汇入2.2万元现金。事后,余某多次拨打徐的手机,但无法接通。见徐绪江玩起失踪,如梦初醒的余某随后报案,黄陂警方经过侦查,于6月18日将徐绪江抓获。
据徐绪江供述,2.2万元诈骗得手后,他分多次从银行卡内取出后挥霍。数日后,他又施以同样诈骗伎俩,分别向该区横店、蔡榨等街镇的几个村行骗,但未能得逞。
【律师点评】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称,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6条和武汉市相关规定,诈骗2万元至20万元的,属数额巨大,量刑3至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上的,量刑10年以上或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