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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毕业生酒后杀死女邻居奸尸 曾为高考状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2:08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实习生 姜淑娟) 他是昔日高考文科状元、北京某名牌大学高才生、最年轻有才的财务经理、同事心目中的老实人,竟在一次醉酒后残杀素不相识的女邻居,再碎尸烹煮灭迹!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认定马志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袒胸低头沉默寡言

  3个月前,马志强首次过堂,给人留下气质斯文、面容清秀的印象。昨日庭上,他只穿着看守所蓝灰色马甲和短裤,露出结实的双臂、胸部袒露,原来的书生气已消失殆尽。整个庭审过程,马志强一直低着头,默默听法官宣读判决书。

  据悉,马志强曾在侦查阶段和庭审阶段自认对受害人的尸体实施了奸淫行为,公诉机关亦据此指控其犯故意杀人、侮辱尸体两罪。尽管马志强始终未对指控罪名提出任何异议,但广州市中院判决认为,侮辱尸体的犯罪事实只有被告人口供,并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遂对指控侮辱尸体罪不予支持。鉴于马志强作案手法恶劣,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依法判处马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马志强仍需赔偿受害人家属41.5万余元。

  对此,马志强只是淡淡地回答法官道“(对判决认定事实)没有(异议)”、“考虑上诉”。

  家属停机避而不见

  据了解,马志强的父母健在,还有两个同胞哥哥,其中一人是教师。但从第一次开审到昨日宣判,无一家属前来旁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律师、广东国道律师事务所毛平波律师表示,自从他接手案件就一直有尝试电话联系马志强远在甘肃的家属,一方面希望他们能给受害家属一点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觉得他们或想见马志强最后一面。

  然而,第一次打通马志强父母家的电话,对方只说“知道了,到时候联系你”,接着就再无音信。毛律师几经周折找到了马志强叔叔的电话,但只联系过一次,表明身份和目的后,对方也是态度冷淡。昨日记者尝试拨打同一个号码时,对方语音提示“该号码已被停机”。毛律师表示,“第一次通话过后就这样了(停机)”。

  至于马志强曾表示愿意死后捐献器官,换钱赔偿受害人家属,判决时也没再提起。毛律师表示,若执行死刑,是否捐赠器官也不是马志强能决定的事情了,只有其家属有权决定。

  马志强

  1979年生,甘肃人,曾是1997年甘肃张家川县高考文科状元,被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录取。毕业后辞去北京稳定工作,南下广州,曾担任岛内价连锁超市总部财务经理。

  少年得志金榜题名——毅然辞职南下闯荡——转而创业屡屡失败——酒后杀人奸尸煮肉——一审判死愿捐器官

  案情回顾

  残忍奸尸分尸煮尸

  据指控,2009年7月8日,被告人马志强6瓶啤酒下肚后想要打人发泄。此时邻居邹某刚巧回家,马志强竟借着酒劲冲了上去,用不锈钢杯痛击正在开门的邹某头部,邹大叫却被掐住脖子。马志强将邹某拖进自己的房间,并用衣服捂住嘴巴,直至邹某窒息而死。据其交代,还对邹某进行了奸尸。

  然而,马志强并没有就此停手,他又用刀子将死者的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尸块放入电磁炉内烧煮。凌晨8时许,马志强将尸块用袋子装起来,藏在卫生间,随后逃离。此后,马志强先后在珠江边露宿、在东莞庄过了一晚,后在晓港湾住了三个晚上。

  直到同年7月19日,马志强来到了猎德派出所附近的珠江新城海清路对出的珠江边的草地上,思考自杀谢罪还是自首接受惩罚时,被猎德派出所的民警盘查抓获。据了解,被害人邹某24岁,一年前从惠州老家来广州打工,虽与马志强同在天河区棠东村毓桂大街北巷租住,但此前二人并无任何来往。

  曾是高考文科状元

  据悉,马志强生于1979年,甘肃人,曾是1997年甘肃张家川县的一名高考文科状元,被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录取。为尽快赚钱,马志强大学二年级就转攻金融系,2001年顺利毕业,并拿到北京市粮食局的录取通知。但马志强嫌工资过低,不满于这个清闲稳定的差事,一年后毅然辞职南下经商。

  来到广州的马志强事业一度风生水起。2004年, 26岁的马志强就已经是“岛内价”连锁超市总部的财务经理,主管着手下6000人的薪资。旧同事也评价“他头脑聪明,为人极好。我们都觉得他是很老实的一个人。”

  然而,刚刚事业有成,马志强所在的“岛内价”却因金融风暴倒闭,随后一连串的失败也接踵而至。他先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快餐店,因为规划拆迁,没营业几天就不得不关门。随后,他又到淘宝网上去做服装生意。但花了近10万元进货后,却发现生意不好做,又赔了约6万元。马志强生意不顺,感情也失意。案发前一个月,马志强和本打算结婚的女友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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