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柯美学 实习生姚蓓 刘盟萌 通讯员张萍)17年前持刀抢劫120元钱,逃到新疆、东北等地隐姓埋名。昨日,这名抢劫犯还是被东西湖警方捉拿归案。
今年45岁的陈华林,是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陈家冲西村居民。1993年11月5日晚,陈华林与同伙携带作案工具,来到硚口区水厂附近,拦乘一辆出租车,谎称前往东西湖区吴家山。
当晚,出租车行至吴家山农场交叉路口时,陈华林与同伙以上厕所为由,让司机停车。此时,陈华林等人一拥而上,抽出弯刀,威逼司机交出身上的钱,后强行抢走120元现金。
案发后,陈华林的同伙相继落网,而他则连夜逃脱,潜往新疆等地,辛安渡派出所将他列为网上逃犯,追捕一直未果。
7月3日,辛安渡派出所追逃民警获悉,陈华林在北京市密云县一建筑工地打工。
前日,民警会同北京密云警方,在检查一辆开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一辆长途大客车上,将准备再次潜逃的陈华林抓获。
陈华林交待,这些年来,他先后逃往新疆、内蒙古和北京等地,以打工为生。因长期隐姓埋名,担心被抓成为一块“心病”。至今,陈华林孤身一人,日渐消瘦。想起为抢劫付出的代价,他一直感到后悔。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持刀抢劫属重罪。如受害人报案,警方立了案,追查罪犯没有时效限制,直到案犯抓获,全部结案为止。根据《刑法》263条规定,持刀抢劫一般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这个罪责不会因时间推移而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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