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出纳挪用公款248万 受审改口只认挪用35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13:35  法制晚报
出纳挪用公款248万受审改口只认挪用35万
钱某在受审时眼圈一直红肿摄/记者李奎

  本报讯(记者李奎实习生陈莉) 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办事处女出纳,为赚钱铤而走险,多次以提取差旅费为名,从单位账户上支出248万余元供个人使用。

  今天上午,这名50岁的女出纳钱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带至海淀法院受审。

  庭审现场

  称曾想报案被领导拦下

  上午开庭后,坐在被告人席上的钱某说话声音很小,而且带着丝丝颤抖,“我本来想报案,可是被我们科长拦下了。”

  针对检方指控,钱某承认自己挪用了公款,但表示有210万元丢失了,应该是街道内部人员偷了。

  钱某说,单位账面上后来已经没有钱了。知道瞒不住了,她只好向单位领导主动交代。之前,在侦查机关对钱某进行询问时,她一直承认自己挪用80万元公款。

  但在今天开庭时,钱某改口说自己只挪用了35万。对于前后供述的不一致,钱某解释说巨额公款丢失自己也说不清,她也确实从中挪用过,怕说35万检察机关不相信,才多说的。

  在法官询问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今天开庭,家人为何对她不闻不问时,钱某一下子情绪激动起来。

  她先是向法官鞠了躬,然后就开始哭泣:“到现在我都不敢告诉女儿自己犯了事。”钱某说自己离异,只跟女儿相依为命。

  截至发稿时止,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放

  钱某案发前系海淀区人民政府永定路街道办事处财务科出纳,大专文化程度。

  检方指控称,2004年7月至2009年5月间,钱某利用其担任财务科出纳负责该办事处居民科日常报销费用的职务之便,以提取差旅费为名,多次从本单位账户上支出钱款共计248万余元归个人使用,其中部分用于营利活动。

  2009年7月,钱某向单位承认挪用公款的事实。同年9月,钱某被侦查机关抓获归案。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挪用 公款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